一是在强化培训中实现稳定就业。加大对农民参加就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重点是对300名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青年农民进行6-12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对500名其他青年农民进行各类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并鼓励企业对招聘的农民工进行委托培训;大力实施 “温暖工程”、“阳光工程”劳动转移培训,培育新型农民200名以上,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400人。争取完成城乡基本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年内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500个,农村劳动力培训比重达到95%以上。
二是在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中实现稳定就业。依法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流转行为。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鼓励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
三是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中实现稳定就业。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培育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更多地向区、市级龙头企业迈进,为农民群众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鼓励乡镇自办或引进龙头企业,为农户稳定就业创造条件。同时,积极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鼓励征地单位或辖区内各类企业吸纳更多的农民工特别是本地农民工就业。争取通过龙头企业两年内解决3000名农民稳定就业。
四是在延长农业产业链上实现稳定就业。鼓励企业和本地有经济实力的农户,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营销、储藏、保鲜、包装和物流轻型加工业,就地转化和吸纳农民稳定就业。大力发展各类农业合作组织,争取入社农户超过5000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围绕大新镇和掌政镇的设施农业园区,引进2-3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围绕“黄河金岸”优质水稻产业带,引进至少1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围绕墩子矿区开发,帮助月牙湖乡和掌政镇部分农民进厂务工,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争取解决1000名本地农民稳定就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解决1000名农民到农家乐或旅游景点稳定就业。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按照近郊进城、远郊出省的思路,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
五是在发展出租经济中实现稳定就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银古路、丽景街等城乡结合部,以规范管理和强化服务为主,帮助失地农民建立房屋招租、客户服务、房屋管理体系,确保失地农民有稳定就业和收入。对大新镇进行统一规划,鼓励农民通过宅基地置换建设用于仓储、小型加工车间和出租房屋等设施。争取通过房屋出租,解决5000名农民和无地居民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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