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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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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共 产 党
 
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文件
银兴党发[2009] 40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兴庆区,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国、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工作意见,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兴庆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立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目标,努力把我区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规章制度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区。
二、工作原则
依法治区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突出重点。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三项重点,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办实事,着力求实效,努力使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于民。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使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坚持创新实践。切实把创新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取得新成效,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兴庆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要以依法治区工作为基础,条块并举,点面结合,全方位推进。通过每年抓好重点工作,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我区依法执政能力更加符合法治区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符合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符合依法治理的要求,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使党委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建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渠道。有序推进区、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视察、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兴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规范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渠道,充实一线群众代表,优化人员结构。健全重大问题决策的协商制度,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程序和形式,在提高政治协商的实效性上下功夫。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并积极推进优秀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编制科学、机构合理,人员精干,职权法定、责任明确、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兴庆区政府建设成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要以建立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公开、举报控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信息公开、监督有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规范公共管理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城乡依法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城市文化教育、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交通安全、商业网点及通讯、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服务行为。尊重和保障各社会群体的利益,依法及时有效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健全外来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网络,推进依法保障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健全兴庆区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切实贯彻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围绕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系,改进行政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工作改革。以司法部门和热点岗位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化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审判、检察、公安工作规律的各项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和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绩效考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案等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正确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畅通申诉渠道与防止缠访缠诉的关系,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要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这一目标,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外来流动人口和农民为重点普法对象。积极构建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部门主抓行业法、专业法、兼顾公共法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舞台”、大格局,不断深化和显现普法教育的效果。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末期各项工作,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力度,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对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维权和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在《今日兴庆》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抓好法治文艺工作,丰富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法治文艺活动,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每年命名表彰一批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市场诚信体系
以打造诚信兴庆为抓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收欠缴等监管体制。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切实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合同欺诈和非法传销活动,依法打击缺斤短两、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要围绕银川市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切实做到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依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诚信系统,健全信用等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加快基层自治组织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步伐,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发展,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生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快村(居)民自治进程。积极推动和促进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依法保护企业正当经营权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七)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兴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推行法律服务人员信誉等级制度,建立积分考核制,实行公示制。构建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的法律服务市场,推进法律服务业向改革的各个领域、向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向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拓展。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监督机制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及其互相对接的运行机制,确保各类社会群体平等获得司法保护,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八)加强平安兴庆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畅通,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渠道,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建立和完善动态环境下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形成网络化布警、全天侯监控、整体联动、打防兼备的社会巡防网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道路治安卡口、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小区、重点单位和重要物资的防范工程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恐怖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的严打态势,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信息研判、情况报告、领导接访、专人包案、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六化法”和探索“三调联动”长效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要着力解决好农民负担、土地权属、计划生育、宗教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九)建立健全法制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
构建以地方国家权利机关监督为重点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要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兴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和严重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议、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维护行政法纪,确保依法行政。加强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推进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舆论监督,健全舆论监督工作制度,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依法依纪查办案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及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兴庆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五、实施步骤
按照“五年一个规划,每年一个重点”的要求,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步步加深、达到目标。2009年,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2010年,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与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反映民意,体现民情,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逐步增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机制和氛围逐步建立和形成,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融洽干群关系、规范村(居)管理、维护基层稳定、依法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2011年,以公正司法、强化法律服务为重点,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提升法制建设质量和效能;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式及功能,规范法律服务主题、行为和管理,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加强司法队伍、司法制度建设,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目标。2012年,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市场秩序为重点,健全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机制,完善各类市场公平发展的政策,强化政府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信用体系,保障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稳定良性发展。2013年,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强化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抓好农民工、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全民的普法教育,强化全民法制意识,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空间,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大力培育浓厚的法治文化,不断将法治文化和机关文化、学校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和廉政文化等相互交融、共同发展,努力弘扬法治精神。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委委托兴庆区人大党组监管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宣传办公室。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每年围绕考核重点,突出平时、社会各方面评价和实绩,通过明察暗访、社会测评、工作检查、综合考评等方法进行考核,强化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职能和工作机制,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参与、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和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惩戒等事关依法治区活动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要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重点工作,把法制建设拓宽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各单位,特别是要着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带头学习、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按照法律要求驾驭全局的领导水平。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乡镇(街道)各个层面深入推进法制惠民实事工程,通过办实事显实效,让人民群众分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各部门要不断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通过列入编制规划和财政预算,认真做好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装备和经费保障并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好法制建设联络员的作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以创新务实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
2009年8月21日
  
主题词:依法治区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各人民团体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2009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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