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银兴党办发[2009]66号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银川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工作已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正式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申报。兴庆区作为“争创”主要组成单位,个别指标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指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尽快进行整改。根据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党办发[2009]10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式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整改
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划分,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各项指标,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国家检查组正式检查验收前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一)完善软件资料,根据专家意见积极补充完善相关支撑材料。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人居办)
要求:相关资料由建设交通局“人居办”负责收集,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报送。
(二)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村庄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条件良好。
责任领导:金永灵 郝希奋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农牧局、爱卫办牵头,各乡镇及涉农办事处负责实施。
要求:全面搞好规划建设,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村容村貌建设整治工作力度,消除卫生死角;继续开展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进一步加大旧村整治力度,多方面保护旧村整治成果。
(三)确保辖区范围内沟渠周边环境良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
责任领导:陈邢妍 郝希奋 何建勃
责任部门:卫生局、水务局、环保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要求:加强银新干沟和第二排水沟及其它沟渠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沿沟小作坊的清理、取缔工作,防止沟渠水质再次污染,提高水系环境质量。
(四)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
责任领导:陈邢妍 叶建国 何建勃 耿红宁
责任部门: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教育局、综治委
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社区文化、教育、卫生等配套设施。推进警务进村庄、进社区,落实好专群结合的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五)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责任领导:何建勃
责任单位:城管局(爱卫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责任单位要加大人居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切实营造“创建”氛围。
(一)编制《兴庆区2009年度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宣传实施方案》,于8月21日之前报送至市人居办。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人居办)
(二)制作人居宣传标语,动员辖区单位持续、集中悬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标语口号。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人居办)、各街道
(三)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争创中国人居环境相关工作信息、报道,并滚动播出人居标语口号。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四)设置一块大型户外人居宣传公益广告牌
责任领导:何建勃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五)结合建国60周年等大型活动集中进行人居宣传。协调区市各新闻媒体做好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宣传报道。
责任领导:马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六)做好“世界人居日”大型宣传工作。组织“人居组”各责任部门上街开展宣传工作,邀请各新闻媒体集中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形成人居宣传报道高潮。(世界人居日由联合国在1985年12月正式确立,时间为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人居办)牵头,宣传部等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组织统一实施。
(七)街道各社区组织1—2次的社区活动,利用现有的社区群众宣传队伍,举办“创建最佳人居、营造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群众性文艺演出。
责任领导:何建勃
责任单位:文体局牵头,各街道负责实施。
(八)加强学校阵地人居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
责任领导:叶建国
责任单位:教育局
(九)围绕创建人居奖工作,制作2块展板,大力宣传人居知识,共同营造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氛围。
责任领导:金永灵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人居办)
三、加大督查,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要认真梳理,扎实整改,及时完善各项资料。整改工作务必于8月25日完成,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兴庆区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办公室(建设交通局),由人居办梳理汇总后上报区委、政府。区委政研督查室、效能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对整个争创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单位,严格按照《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文件资料收集联系人:建设交通局人居办 余光华
联系电话:6026967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中国人居环境奖 通知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