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核查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三项举措推动兴庆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9-04-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兴庆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3月份以来我局对2016-2018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进行了核查。2016年-2018年兴庆区共有8家企业获得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其中已接近完工项目有2个,其他6个项目目前还在建设中。

核查发现,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目前仅有2个建设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已经在进行项目审计决算验收。其他6个项目存在自筹资金不足导致的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建设项目因资金压力,目前已有近半年时间未有投资。下一步,针对本次核查出的问题,一是强化项目监管责任。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使用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程序规范、科学监管”的原则,发改局作为项目属地备案部门,要切实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二是严把资金拨付流程。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向我局报送项目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提出季度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包括项目建设施工及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工程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在项目建设单位递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后,完成引导资金拨付申请资料和项目进度审核工作,根据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核定季度拨付金额,并将核定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三是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引导资金项目月度调度制度,定期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做到月度报送情况准确、客观、真实。在日常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项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项目存在未建、进度严重滞后、补助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期限整改、缓拨、停拨引导资金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