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乡村教育 铸强师资队伍

          发布日期: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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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乡村教育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促进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兴庆区教育局通过五项措施,着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扎根基层的乡村师资队伍。

一是加强培训。2018年开始,兴庆区依托“国培计划”实施“乡村教师访名校”计划,让农村地区教师走进清华等知名高校,与一线名师“亲密”接触,学理论学方法,开阔眼界,提升素养。培训共分三期,以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农村中小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科教学常规等方面。

二是强化教研。积极与银川市教科所协调,组织开展月牙湖地区贫困学生学习共性问题研究大教研活动,以点带面,帮助学校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时效性。兴庆区教育局还定期组织教研员与城市骨干教师赴月牙湖地区学校开展送课研讨活动,帮助农村教师提高课堂调控能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完善编制岗位管理。制定乡村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标准,多渠道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确保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以政府购买教师岗位和公办教师为主。通过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中小学生数动态增长情况,定期进行核定编制数调整。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重点补充乡村中小学校紧缺的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学科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四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兴庆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建立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实行差别化补助。对乡村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评选制度,使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定期组织乡村教师体检,保障乡村教师身体健康,完善乡村公办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五是推动合理流动。建立落实校长和教师队伍城乡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城乡之间校长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20%,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10%。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职务),必须有在乡村学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切实引导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逐步优化乡村教师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