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四项举措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行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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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兴庆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自觉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抓安全保稳定,通过“学、制、查、改”四项举措确保兴庆区各养老机构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学”为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始终把学习作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利用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安全生产周、每周半天安全教育的时机集中学习,每周群发安全知识辅导学习,关键时期和特殊节点发安全提醒补充学习,安全检查过程现场指导学习等方式,共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15次,通过不间断的学习,保持思想上的高度警惕,严防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二、“制”为重,建章立制,压实责任

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必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年初及时与各养老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与养老机构内部重要岗位人员和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形成层层抓安全、事事管安全的安全生产防范制度。依照民政部《全国养老机构大指南》115项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了兴庆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护理员等5项制度,同时,各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30项,切实发挥制度先行优势,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查”为主,动真碰硬,查细查实

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督查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养老机构安全员每天对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重点安全岗位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安全领域进行检查,兴庆区民政局每季度对养老机构不少于一次全面安全督查。每级检查都严查细抠,不漏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当面指出并记录在册,要求立查立改,不容姑息,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全面督查4次,进行通报3次,让做好安全工作成为干事创业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

四、“改”为标,真整实改,强化落实

安全工作最核心的问题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为保证安全隐患逐条逐项加以整改,民政局立足本职,抓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能够立整立改的,现场改正,对需要一天以上时间完成的,规定整改时限,限期完成并上报民政局备案,对养老机构无法单独完成,需多部门协调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每项落实责任人,由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