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换届环境,兴庆区纪委监委发出《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执行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转作风树新风的“领头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十个严禁”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以案示警、廉政谈话、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准绳”、行为不逾矩,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落实“十二个严禁”要求、紧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等情况,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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