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政府召开第五届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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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兴庆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张青雅主持召开兴庆区政府第五届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听取审议了《兴庆区地表水污染防治行动应急预案》及《兴庆区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等工作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内涵实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大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决完成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要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等标志性重大战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强化污染源头防治,以严格的环境准入和防治措施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要突出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把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把环保督查组意见落实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各责任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乡级河长要做到每个月2次的有效巡河。同时,在高温季节与雨季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河次数,突发问题要做到“早知道、早预防”。兴庆区河长办要做好牵头抓总,利用国家实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后编制出台的各项制度内容实现长效机制;水污染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反应,及时向县级河湖长致提示函,由河湖长牵头联动各个责任乡镇(街道)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以最快速度解决影响水质下降的污染源头。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对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至事发现场,通知环境检测站对污染水体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水质下降原因,上报县级河长办并与属地乡镇(街道)形成合力,共同攻坚。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用水权改革为契机,致力实现工业、规模化养殖业用水确权全覆盖,农业用水确权应确尽确。提高兴庆区有限的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通过水权交易,努力提高水资源商品价值,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现代化灌区建设,提升监测计量能力。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尤其是非法取用地下水的问题,强化检察院、农水、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促进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的问题,还水于地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