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积极推广使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

          发布日期: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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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的安排部署,及时压实责任、推广应用、构建机制,通过“指尖监督”“掌上监督”,为小微权力筑牢“防火墙”,让群众知晓监督、参与监督,用监督效能推动基层治理。

压紧责任,构建平台应用责任链条兴庆区委高度重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兴庆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项目清单,结合兴庆区实际,梳理形成“6+24+N”事项清单。兴庆区纪委监委迅速完成4个乡镇、11个街道及140个行政村(社区)名称的核对和账号创建,上传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指引图。截至目前,兴庆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已构建8个常用服务事项、9个引导链接,已有3起投诉件正在办理,总访问量达6100人次,单日访问量最高可达2300余人次。

深化培训,构建线上线下宣传格局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实施中的宣传作用,利用兴庆区融媒体中心、“美丽兴庆”和“清风兴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媒体优势,发布兴庆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链接、操作指南、短视频,积极正面引导群众广泛使用和参与监督。通过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网络直播等方法广泛开展平台运用培训,制定群众端使用、用户端操作等流程指引。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的原则,及时收集群众、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平台功能,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提升平台运用体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平台的使用方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强化督办,构建“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建立“周盘点、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和举措;建立“1+6+N”日常监督机制,强化“室组地”协同配合,做到上下联动、贯通融合、齐抓共管;建立巡察监督机制,适时开展“背包式”巡察,着力发现并督促整改平台运用推广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以及背后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确保平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兴庆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汉毅同志表示,“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的创建将进一步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重要性的作用,平台的推广运用是确保群众的事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通过“指尖微端”实现让群众“少跑路”、部门“勤办事”的有效举措,确保了纪检监督、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上下贯通,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