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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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紧扣工作要点,聚焦“学、查、督”,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聚焦“学”,提升扫黑除恶斗争业务能力兴庆区纪委监委把学习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以开展“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强化理论提升、业务学习、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本领。学理论,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和深刻政治意义,推动平安兴庆建设,保障兴庆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学案件。梳理总结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把查办案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固定下来,为今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实践遵循。学法规。通过常委会领学、干部集体学、扫黑办深入学,全面系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从立法的背景、意义、重点条款等方面深刻理解法律主要内容,为科学规范办理有组织犯罪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聚焦“查”,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兴庆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查”这一手不放松,持续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严格线索排查。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从内容和涉及的领域进行严格排查,分析举报内容是否涉及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或行业乱象。做实纪法衔接。持续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对辖区新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适时召开案件会商会议,由纪检监察机关、扫黑办、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共同研判,发现公职人员违纪问题及可能存在“保护伞”问题及时跟进,做到相互配合、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强化协同配合。在与兴庆区扫黑办、公安机关线索双向移交中不断强化扫黑除恶打击合力,在线索核查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后3日内移交兴庆区扫黑办或公安机关,对兴庆区扫黑办移交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做到精准研判、及时处置、快速核查。

聚焦“督”,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制度完善。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制度机制需要完善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印发《监察建议书》,并加强对《监察建议书》整改的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达到查办一个案件、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些行为、警醒一批干部的目的,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六大行业领域和工程建设、粮食、医疗、教育等与民生相关的专项治理,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推动行业监管部门逐一排查风险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同时,兴庆区纪委监委还利用“清风兴庆”公众号适时开通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促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向乡村领域深入开展,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