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庆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经兴庆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就《2018年兴庆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的选聘条件进行补充说明:

  选聘条件第二条:基本条件中关于“从事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者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基层公益性岗位、有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该条中“从事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者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基层公益性岗位、有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的”要求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

  兴庆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