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37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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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37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兴庆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 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庆区实际,兴庆区人民政府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职权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1.兴庆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37项)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1811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