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关于申请对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十四项即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九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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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自治区整改任务第十四项:“一些整改任务进展缓慢。根据整改方案,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但截至‘回头看’进驻时尚未建设。兴庆、金凤、西夏等区县政府在建设配煤中心时降低标准,敷衍应付,已建成的5个小型配煤中心,4个由简陋厂房改造而成,未配套抑尘设施”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兴庆区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改目标

2019年年底前,完成兴庆区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切实解决散煤污染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兴庆区大新镇建设清洁煤配送加工中心1家,位于大新镇燕鸽村二队的宏达昌盛清洁煤配送中心。2018年年底完成清洁煤配送中心的建设工作,2019年6月制定了《兴庆区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建设标准12条对已有的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于2019年12月进行了自验,公示销号确认等工作。

兴庆区大新镇清洁煤配送中心,占地2000余平方米,于2018年10月10日开始建设,2018年10月30日建设完成。配送中心为全封闭式,配套建设喷淋、布袋除尘器、沉淀池、冲洗台、微型消防等设施,其销售的清洁煤经过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检测中心抽样检测,均符合标准。

五、公示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联系电话: 0951-8772002

联系地址:利民南街205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