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典农河(含阅海)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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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典农河(含阅海)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典农河(含阅海)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为基础,对与管理范围相交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进行避让,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湿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惠农区、平罗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951-5962104)。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