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即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 第一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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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关于“宁夏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有自然条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19年1月至今兴庆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兴庆区委和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区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一次、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2020年召开为期3天的区委中心组培训班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工作职责,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区委出台了《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在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的奋斗实践中实现“兴庆率先”的决定》和《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在建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勇当标兵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兴庆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2017年以来,区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园林化建设中展现兴庆担当。

(二)持续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按时完成转办件办理,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的54件投诉转办件和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的168件投诉转办件均按时办结销号。二是抓好“回头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8年底以区委、政府文件印发了《兴庆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截至目前,2018年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的10项整改任务中,需要长期坚持的4项已达到整改阶段性目标,完成年度整改任务5项,需2020年底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抓紧整改。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对2016年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的54件投诉转办件和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的168件投诉件进行重点“回头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为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领导小组。2017年以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传达、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9次、14次,区委专题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共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2次。兴庆区定期组织四套班子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和观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2017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实地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7次。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兴庆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1-6719012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71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