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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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兴庆区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兴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杰,副主任保少宁、丁万福、何维君、屠国建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斌,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雒越强,政协副主席李晓红,法检两长及受邀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兴庆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关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政府区长、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依法任命14名国家工作人员,并组织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政策性强、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这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法、检两院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法、检两院在今后的改革实践中,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维护稳定。二是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保持改革韧性和定力。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合力破解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三是要统一权责,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宁夏基层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中走在前列。四是要建立全额退出机制,保护未入额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帮助他们实现平稳过渡。五是要运用好“智慧法院”、“智慧检务”两大平台,向科技要人力提效率,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和行使好人民授予的权力,固树立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建设美丽兴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