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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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近年来,兴庆区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成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实施以来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区委、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按照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征集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

  二、 征集原则

  以“群众期望、受益面广、财力可行、当年办结”为原则,提出的实事要符合区委、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重点征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

  三、 征集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内容应侧重推动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落实,以及支农惠农、城乡建设、扶贫助困、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促进、教育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住房保障、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方面。

  四、 征集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的推荐工作,认真研究论证,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教育、民政、交通、住建、卫计、文体旅游部门必须报送至少1项民生实事,其他单位、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申报,如无报送事项不必另行文。

  (二)推荐的民生实事要具有全局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便于量化考核,选址恰当,财力可行,当年完成投入使用,实施后社会效益显著。

  (三)申报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填写征集表,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洁,目标任务要量化(用具体数字说明),便于群众监督和考评。上报表格需要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报至兴庆区政府办341室,电子版发至984904830@qq.com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