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兴庆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43号)文件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起草了《兴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ycxqfpb@163.com
2.联系电话:0951-6144411
3.联系地址:兴庆区清和北街宁景南巷3号
附件:《兴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