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委会,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
现将《兴庆区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兴庆区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工作,严防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和银川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银安监发[2017]1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涉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粉尘防爆技术水平、安全制度、设备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技术抽检发现的隐患得到全面整改,粉尘爆炸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在生产加工、储存、输送等场所、部位和环节存在产生易燃易爆粉尘的(如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面粉、淀粉、玉米粉、黄豆粉、糖粉等农产品粉尘,鱼骨粉、棉花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监管部门和涉粉企业要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排查和管控;
(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包括金属铝、镁等在内的,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药草、塑料、柒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严格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涉及木粉的企业;
(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的教育培训,提高粉尘爆炸的安全常识,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静电措施,及时清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清理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粉尘二次扬起;
(四)对涉粉技术抽检整改还不彻底的,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各涉粉企业要严格遵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和《粉尘防爆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致则》(GB/T17919-2008)等标准,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和完善粉尘清理制度。
(五)工贸行业粉尘场所重点查处隐患:
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执行。如不符合标准要立即整改;
2、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如需在生产场所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制定作业方案并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作业;
3、生产场所是否采用防爆设备和防碰撞火花的作业工具;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是否采取防静电积累和防静电火花措施;
4、作业现场保持清洁,严禁使用正压气体进行吹扫。
5、企业对粉尘防爆危险场所配备通风除尘装置,并保证收尘系统正常运转。
6、企业是否为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阻燃材料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三月底—四月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在之前上报的辖区企业台账基础上,细化本辖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及粉尘使用场所的基本情况,更新企业信息台账。明确受检企业名单,将名单于4月30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兴庆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xqqajj@163.com)
(二)宣传培训(四月初—四月下旬),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涉及粉尘防爆工贸企业三类人员(法人或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以及粉尘防爆场所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粉尘防爆场所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粉尘防爆技术规范纳入各级安监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三)自查自改(四月下旬—六月底),各涉及粉尘爆炸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落实到位,对于短时间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对策措施,同时加强作业现场及外包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七月初—八月底)
兴庆区安委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是否细化部署了辖区的粉尘防爆检查工作,是否及时上报辖区粉尘企业名录,是否组织安排开展全覆盖检查,是否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于存在不同隐患的企业,是否取得了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和取缔关闭的阶段性实效进行抽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兴庆区辖区工贸企业数量众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粉尘防爆知识培训,并监督指导企业切实做好粉尘作业人员岗位安全培训,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加强警示教育,增强粉尘防爆风险防控能力。
(三)突出治理重点。各乡镇、街道、商贸物流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涉及铝镁等金属粉、面粉、淀粉、木粉、棉花粉等危险性高、数量众多、劳动力密集的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企业作为治理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强化粉尘涉爆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实效。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商贸物流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现场检查表,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台账。要根据行业特点和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分类分级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切实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对存在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严厉处罚。
(五)统筹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相结合,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树立示范样板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带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六)报表事项。请各乡镇、街道、商贸物流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和进一步核实完善后的《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和《粉尘作业场所检查情况表》报送兴庆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兴庆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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