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兴庆区教育局、消防大队、安监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二分局:
按照《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17〕149号)、《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5〕6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兴庆区各学前儿童看护点经营安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行业主管”的安全监管职责,兴庆区安委办决定成立联合安全检查组,对兴庆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进行联合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牵头单位:兴庆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等属地单位,兴庆区消防大队、安监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二分局。职责分工如下:
兴庆区教育局职责:
1.做好本次联合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2.对兴庆区所有学前儿童看护点进行排查,确定看护点具体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数量和学生数量,建立台账。
3.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全区所有看护点进行安全检查。
4.确定看护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看护点的等级认定。
5.在本次检查结束后,确定重点单位,建立台账,并将检查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兴庆区人民政府。
6.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看护点报请兴庆区人民政府进行取缔。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等属地单位职责:
1.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定期对看护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督促社区和房屋租赁方履行安全监管检查责任。
3.负责辖区看护点的认定,日常监督及年检工作。
4.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教育、消防、市场监管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兴庆区消防大队职责:
1.检查看护点的消防安全,主要检查内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以及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制定与落实用火用电、灭火救援应急疏散预案,厨房是否使用小型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组间是否独立设置,并保持良好通风;负责人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等。
2.参与看护点的等级认定和清理整顿。
兴庆区安监局职责:对看护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责令整改。
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二分局职责:做好对看护点食堂、食品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派遣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与此次联合安全检查,并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兴庆区教育局,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当场对看护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全部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