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宁安办〔201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单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将公共安全保障行动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推进全区公共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现将实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自治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周密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银川市积极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银川市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明确了各行业领域整治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石嘴山、固原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效能考核内容;吴忠、中卫市提出目标要求和整治原则,确定了治理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明确了五年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确定校舍、校车、消防、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校园及周边安全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和措施。各县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将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和一线,形成了层层抓工作、促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进展情况
自治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自2016年7月开始,2020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逐年推进。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的资料统计反映,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计划治理重大隐患289处,投入整改资金20.7182亿元。主要任务是治理改造安全生命防护路段、危旧桥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1处;治理河道防洪加固、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治理、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154处;改造和维修校舍以及校园内重大隐患治理124处;全面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探索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全面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和综合信息系统;严厉打击无证充装、充装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槽车直接充装、大瓶充小瓶和使用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力度,督促管道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管道检验率;利用宁夏智慧旅游运行监测管理服务平台,结合旅游大巴GPS定位,及时掌握区内旅游团队运行动态,结合主要A级景区视频监控和周边道路收费站视频监控,对高峰时段和重点领域客流进行监测,提前预判,及时预警。总体上,保障工程各项重点工作均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共投入资金3.9596亿元,对各领域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治理,并加强了安全保障。道路交通领域投入资金3519万元,完成了安全生命防护段落6处、危桥2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3处的前期工作,主要采取主动防护措施,设置波形钢护栏、完善标线、诱导标、轮廓标、修复边沟设置警示柱,新建护面墙,加强边坡防护,对危桥进行拆除新建或维修加固。水利领域投入资金3.4847亿元,完成了郝家台、寺口子、沈家河三座水库除险加固,青铜峡蚂蚁口子重点山洪沟道治理,27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马莲沟、汝箕沟上段、大水沟上段等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堤防加固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对5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巩固提升。教育领域投入资金1230万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了改造和维修,对个别校园内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了治理。消防领域推动建成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575个,设有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建立微型站410个,建成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1819个,督促1863家消防重点单位建立区域联防组织87个。完成了阅海、镇北堡、综合保税区、盐池县消防站和滨河大桥救援站建设的主体工程。城市燃气银川市完成了启元药业家属区及银川监狱周边的共计约5公里的老旧管网改造。特种设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已经开通96333应急救援电话,全区约70%的电梯已经纳入应急服务平台。旅游建立完善宁夏旅游政务网、宁夏旅游资讯网、宁夏旅游微信、宁夏旅游微博、宁夏旅游广播FM103.7以及新闻媒体等载体,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安全预警水平。
一年来,全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实施进展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安全保障行动重点不突出,个别地区和牵头部门缺乏对公共安全保障行动的正确认识,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措施乏力,深入程度不够,甚至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以日常工作代替保障行动,没有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一些工程隐患治理周期长,需要几年才能完成治理,同时受季节性和施工条件限制,每年施工时间短,隐患治理进度慢。三是工程投资大,多数工程为跨年度施工治理,而且当年立项,第二年才开始施工,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不能实现立即治理。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难以全面掌握保障行动开展情况,个别地市和牵头部门对保障行动的推进情况,未能做到及时总结、及时上报,甚至个别牵头部门至今连行动方案都未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公共安全保障行动是我区安全生产两大行动之一,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公共安全保障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安全生产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按照公共安全保障行动时限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各阶段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对已确定的重大隐患在治理过程中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及时总结,上报信息。交通、公安、水利、教育、住建、质监、旅游发展委等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公共安全保障行动进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已确定的重大隐患治理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投入的资金等)上报自治区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将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年终予以考核。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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