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根据银川市安委会《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银安委发〔2018〕1号)和兴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兴庆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的批复》(银兴政批字〔20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018年5月8日,兴庆区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对宁夏碧水蓝天能源有限公司玉皇阁北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5.19”坍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5月8日,兴庆区安委办组织纪委(监委)、工会、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的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施工现场已全部施工完毕,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2016年5月19日下午2时45分,兴庆区玉皇阁北街世纪大厦门口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铺设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事故后果,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事故发生后,兴庆区调查小组依法进行了调查,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情况及整改要求
经调查,事故责任单位系宁夏碧水蓝天能源有限公司,是一起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扎实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海仁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杨继军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樊光明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冯温科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路治礼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宁夏碧水蓝天能源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
1.宁夏碧水蓝天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市政工程的企业,在今后的施工作业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审核承包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资质,对企业员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作业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指定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各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2.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监督检查各实施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防止类似事故不再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落实情况
事故处理已经完成,相关处罚措施已经执行完毕,工程施工项目业已竣工,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采取了紧急措施,分别从制度、技术层面加以解决,并对事故的原因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现随着工程竣工已全部整改完成,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三、评估组意见
宁夏碧水蓝天能源有限公司玉皇阁北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5.19”坍塌事故,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特此报告。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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