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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14/2018-93985
  • 银兴安委办发[2016]38号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2016年10月27日
关于上报兴庆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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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安委会,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

为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乡镇、街道安委会,燕鸽湖管委会、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要向兴庆消防大队积极推选当地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威信、责任心强的人士作为“消防宣传大使”,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密切合作,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附件一),做好村(社区)消防平安使者评选工作,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宣传发动、评选推荐工作。

二、层层推荐,严格评选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的标准,把最基层的人物、最突出的事迹、最优秀的典型推荐出来,确保评选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各单位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全民参与消防的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寻找、挖掘、推荐感人至深的人物事迹。
    四、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各单位务必于10月29日前上报候选人线索及素材,各乡镇(街道)、社区中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材料包括《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二)。请将登记表发至兴庆区消防大队邮箱:1977963448@qq.com 

联系人:兴庆区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4095000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一:

                                                   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以各级网格力量为重点,面向长期关注和参与村(社区)消防事业、贡献突出的工作人员、居民,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一)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
  积极开展消防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或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
  (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综治、人社、卫生等部门在村(社区)设置的基层平台工作人员。
  (三)物业公司人员
  经常对小区开展消防巡查,消除小区火灾隐患、提示居民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的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安员。
  (四)消防志愿者
  经常参与村(社区)消防公益服务,开展日常火灾防范提示和弱势群体消防家访的志愿者;长期关注村(社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为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出资出力的企业家;关注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的媒体记者;经常深入村(社区)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教育的消防培训机构教员。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榜样示范作用明显。
  (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参与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应满3年,物业公司人员,消防志愿者应满2年。
  (三)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具备独立组织居民开展培训教育及互动体验活动的能力,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坚持主动上门对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教育。
  (四)能够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辖区火灾隐患,劝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所在村(社区)火灾隐患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五)因消防工作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报道的个人优先入选。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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