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经济发展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卫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一大队、交巡警二大队、环保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2月2日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兴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兴庆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兴庆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6日16:30
二、会议地点
兴庆区政府31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兴庆区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
(二)兴庆区经济发展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卫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一大队、交巡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分管领导;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监站站长。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
(二)传达银川市危险化学品工作会议精神。
(三)集体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四)传达学习《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回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宁安办〔2018〕132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安办〔2018〕133号)、《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198号),并安排部署兴庆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
(五)领导讲话。
五、会议要求
要求各单位领导及安监站站长按时参会,不得请假、缺席。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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