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兴庆区工会、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交巡警一大队、交巡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相关活动文件要求,兴庆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兴庆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7日9:00-11:00
二、活动地点
兴庆区解放东街和玉皇阁北街交叉口宁园公园
三、活动要求
(一)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与活动,并携带相关条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在本辖区内选择人员较多的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将相关活动简报报送至兴庆区安委办。
(三)兴庆区安委办将监督各单位参与情况,对未参与活动的单位将按照《兴庆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绩效分值。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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