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2:《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督办的函》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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