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青龙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兴)应急罚〔2023〕0005号 |
案件名称 | 齐青龙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
违法事实 | 未经许可违规经营烟花爆竹 |
处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齐**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64032319********1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处罚结果 | 经裁量后,对当事人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10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10日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信息提交科室 |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 主体合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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