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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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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3年03月06日
齐青龙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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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兴)应急罚〔2023〕0005号

案件名称

齐青龙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违法事实

未经许可违规经营烟花爆竹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齐**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64032319********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经裁量后,对当事人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2月10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2月10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合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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