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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01月22日
兴庆区掌政镇“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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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8日13时45分,在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新茂路12号场地,银川市兴庆区春天塑料制品经销部,进行装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13日作出成立“11·8”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成立兴庆区掌政镇“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调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经调查认定,兴庆区掌政镇“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人员概况

银川市兴庆区春天塑料制品经销部(以下简称春天塑料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3MA766GA21P,成立日期2015年1月28日,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地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东侧,实际经营地址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新茂路12号场地。经营范围:塑料颗粒加工及销售,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者:李**,男,汉族,户籍地宁夏银川市**,身份证号342124**4910,联系电话157 **。

韩**,男,汉族,户籍地甘肃省静宁县**,身份证号622727**1435。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春天塑料经销部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叉车司机岗位安全职责》制度,未向调查组提供其他规章制度和安全培训记录。春天塑料经销部因装载货物需要,从劳务市场临时联系韩**进行塑料颗粒装货作业。春天塑料经销部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对韩**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向韩**等工作人员配发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三)事故发生场地租赁及经营状况

春天塑料经销部经营者李**承租位于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新茂路12号场地,用于经营春天塑料经销部加工塑料颗粒。宁夏满鑫源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承租春天塑料经销部部分场地存放废旧物资,并供应废旧塑料。

(四)事故发生经过

春天塑料经销部将生产加工的塑料颗粒销售给新疆客户王成。春天塑料经销部委托银川市兴庆区鑫顺力翔货运部往新疆发货。2025年11月8日,春天塑料经销部委托董海军负责组织人员装货,董**从劳务市场临时联系韩春,到春天塑料经销部位于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新茂路12号场地进行装货作业,13时40分许,韩**、李**等三人配合装货作业过程中,叉车司机李**(341222**24157)驾驶叉车对需要装车的货物叉至半挂车上,后由韩**和其他工人将叉车上的货物进行摆放,叉车司机在将货物放至半挂车上后,垒在叉车上的货物(使用袋子装好的塑料颗粒)从叉车上倾倒并砸到韩**身上,将韩**从半挂车上砸落到地面,其当场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半挂车司机李**拨打120急救电话,14时43分拨打110电话报警。后公安机关到现场进行调查。韩**被120急救车送往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1、盆骨骨折,2、胸腔出血,3、颅内出血。韩**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四)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中,韩**被倾倒的货物砸落至地面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李风录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并送至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事故单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兴庆区人民政府、兴庆区应急管理局、掌政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接报后及时处置。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120急救车将韩**送往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掌政派出所于2025年11月15日作出《死亡证明》,载明韩**因高坠导致死亡。

(三)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兴庆区政府、应急管理局、掌政镇人民政府协调下,春天塑料经销部与韩春家属张**、韩**、韩**、张**烈四人,通过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春天塑料经销部赔偿韩**家属一次性赔偿款**万元。春天塑料经销部于2025年11月15日分两笔向韩**账户支付赔偿款**万元,赔偿费用已经支付到位。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抢救,相关部门接报后及时处置,善后处理恰当,未引起不良后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经调查组调查认为,2025年11月8日下午,春天塑料经销部从劳务市场临时联系韩**进行塑料颗粒装载作业,作业过程中,韩**未佩戴安全帽,被叉车上的倾倒的货物砸到韩**身上,将其从半挂车上砸落至地面。叉车上货物倾倒将韩**砸落至地面受伤,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李**拨打120急救电话,14时43分拨打110电话报警,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掌政派出所现场处警,经调查排除他人故意导致事故的可能。

(三)间接原因分析

经调查组调查认为,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未依法全面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导致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临聘人员韩**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即上岗作业,临聘人员韩**未佩戴安全帽冒险作业,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事故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未依法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未依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韩**未佩戴安全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本起事故中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鉴于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依法不予处罚。

(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未依法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未依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应对本起事故应承担责任。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处罚。建议由兴庆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律规定,对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作出行政处罚。

六、事故主要教训

本次事故的主要教训主要是: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未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未对聘用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导致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本起事故。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事故单位春天塑料经销部要以本起事故为经验教训,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限春天塑料经销部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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