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4/2019-00077 文  号 银兴应急发〔2019〕59号 生成日期 2019-11-15
发布机构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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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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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兴应急发〔201959号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科室,各乡镇安监站、街道安监站,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监站:

现将《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80号)、银川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118号)精神根据《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应急发2019〕106)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防范、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目标要求。2020年,银川市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二、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一)科学制定完善相关规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职责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资料为基础,包括综合安全。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加油站、点)布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及地震断裂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灾害防治救援办公室。

(二)制定完善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治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加油(气)站等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标准,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强化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持续推进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关闭。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到2019年12月底,所有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完成搬迁改造或转产关闭,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车站、水源保护区等的距离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加大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技术改造资金重点向示范作用强、技改成效好、安全水平高的项目倾斜,着力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逐年淘汰炼钢、炼铁、焦炭、铁合金、电石、铜冶炼、水泥、砖瓦、造纸、化肥、制革、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中的落后装备和落后产能,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提高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合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一)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行城市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每5年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时更新发布。探索实行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银川市重大安全风险审查“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公共设施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规范,风险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双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健全排查、告知、治理、复查、评估、报备等环节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建立城市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建设灾情快速获取系统和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目标清晰、分工明确、任务清楚、操作可行”的原则,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基层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鼓励和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不预先设定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扶持发展社会救援力量,探索成立股份制、会员制救援队,参与各种灾难事故的紧急救援。建立完善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型企业要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一)健全监管体制。理顺监管职责,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加强街道(乡镇)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放管服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实效。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监管执法能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监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估考核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城市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落实监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估考核机制,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联合监管执法,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或委托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公开裁定、现场模拟执法、编制运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对推诿或消极执行、拒绝执行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下达执法决定的部门可将有关情况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作出处理。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考核,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责任人实施问责。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五、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一)健全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比例,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城市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强化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鼓励具有综合专业服务能力、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组建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全面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和鼓励保险、金融机构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相关保障,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保险机构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开展事故预防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加快推进银川市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大数据平台建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明确和落实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惩戒和激励措施。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围绕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为安全生产标准制定、评价评估、检测检验、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利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权威媒体,发布、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知识,畅通与公众沟通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媒体新闻宣传引导作用,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亮点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舆论氛围。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利用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公交车、出租车车载视频、户外电子屏等平台,推广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完善安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安全文化主题社区、主题公园、安全体验馆、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等主体场所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兴庆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领导小组。

长:司雁啸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闫永胜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吉彬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综合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方杰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存照自然灾害防治救援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徐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