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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6月02日
银川市兴庆区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5年06月02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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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5〕31号)及《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深学细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贯彻。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政务微博设置专题专栏等第一时间转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查暗访为契机,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区委组织部、安委办联合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等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兴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实战演练策划等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兴庆区党政领导干部驾驭风险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组织部、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持续培育安全文化。各企事业单位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生产微课堂”“以案普法”等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贯,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宣传部、总工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结合实际,切实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活动

(一)开展“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习惯”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目的意义,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充分识别风险因素、符合生产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安全作业标准,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标准操作”专题宣讲(培训)进企入厂,举办一次“标准操作”规程制度(指南)晾晒比促,选树一批“标准操作”先进典型示范岗位(企业),奖励一批举报“三非三违”先进个人(集体)。矿山、危化、工贸、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作业有标准、操作有规程、提升有保障”为目标,组织开展“标准操作成习惯,平安幸福长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班前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以案例分析、“传帮带”等为抓手,督促引导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学习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让主动提升安全生产素质能力变成一种自觉习惯。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建交通局、工信科技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分局、商投局、文旅局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习惯”活动的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推动员工提升岗位自查隐患、相互监督提醒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全力减少“三违”行为,降低事故发生风险。要及时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典型经验做法,提升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辨识技能和举报积极性。要通过电视、新媒体平台、短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途径,鼓励引导社会公众查找并实名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老旧电路“带病工作”、违规动火等身边隐患,争做安全“吹哨人”。

责任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宣传活动,要采取短视频、动漫、图片等形式,通过专家授课、安全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服务、制作科普宣传视频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鼓励从业人员真学真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隐患随手拍”新媒体作品征集、“查找身边隐患、分享安全笔记”小红书安全训练营等全国性活动。要创作短视频、公益广告、动漫、海报等科普作品,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载体,面向公众开展隐患风险辨识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宣传部、工信科技局、科协、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习惯”活动等工作,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片制作和应用推广工作,选派专业人员,对事故案例、问题隐患等进行专业分析,宣传普及安全常识,防范同类事故反复发生。要结合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监管执法等活动,用好舆论监督工作机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隐患曝光专题专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问题隐患和执法案例,发挥警示警醒作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宣传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诊断帮扶、隐患排查治理等指导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组织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抢险救援等为重点的培训演练。各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岗位人员,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消防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安委会、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聚焦重点,扎实开展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5月29日,兴庆区安委办组织兴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代表等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同步启动兴庆区“安全生产月”,为“安全生产月”预热。

责任单位:安委办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组织开展兴庆区“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咨询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让标准操作成为安全生产习惯”等重点工作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方面的创新举措、成果成效的展览展示;组织大型应急装备、先进适用装备展示,推广机器人、无人机及智能探测设备,以科技赋能安全隐患排查;邀请安全领域专家、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向公众解答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通过展板、模型、实景模拟、VR体验等方式,展示群众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社会公众隐患辨识能力。

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注重预防,有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兴庆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把安全知识普及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校园课堂、千家万户。进企业方面,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参照行业操作、技术规范或生产工艺流程,持续更新完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并督促员工严格落实;重点指导煤矿、建筑施工、工贸、交通运输、燃气能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医院、养老院、商业综合体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鼓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普及。进农村和社区方面,要发动乡村干部、乡镇安全监理员、村级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向农村居民普及农业机械、自建房、农药、燃气、沼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安全隐患常识,强化村、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广场、文化长廊,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倡议书、安全知识卡片、明白纸等,开展“一老一小”、“一病一残”重点人群安全关爱行动,帮助村居民排查居家安全隐患。进校园方面,要将道路交通、消防、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室内训练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起底式”安全隐患排查。进家庭方面,组织开展“应急有我,安全同行”、“进门入户送安全”等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家庭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燃气和用电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定期开展居家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突出宣教,全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组织开展“全民安全公开课”、“应急科普走基层”等群众性活动,重点围绕有限空间、高处坠落、燃气安全、道路交通等,积极组织开展科普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和防范应对水平。

责任单位:科技工信局、科协、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事故灾害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统筹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辖区消防救援教育站点、企业救援队伍等作用,结合汛期等防范要求,结合应急演练广泛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让公众在各类事故、灾害逃生模拟场景中学习掌握有关风险隐患识别、防范知识,提高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教育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综合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逃生、道路交通、地震、防洪、防溺水等应急安全常识;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做到有措施、有活动、有进展、有成效,以群众安全意识的提升筑牢全民安全防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请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梳理活动成效,提炼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巩固安全生产防线,并于6月24日前将活动成效信息、典型案例等报兴庆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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