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4/2019-000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1-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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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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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庆区安监局主要职能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实施专项安全监管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属于一级行政预算独立核算管理单位,无下属单位。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5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3.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753.02万元,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3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 7.98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 9.56万元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716.44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34.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16.23万元,下降46.27 %。

人员经费129.77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15.06万元、

2津贴补贴13.87万元、

3奖金1.26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27.01万元、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01万元、

6住房公积金9.56万元、

公用经费5.18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办公费0.3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618.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18.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384.56万元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84.56万元,主要用于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3万元;②安全生产专干岗位津贴7.68万元;③交警一二大队协勤人员工资293.8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19年预算233.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33.5万元,主要用于①消防官兵生活费28万元;②消防装备购置费140万元;③消防业务经费30万元;④消防营建设费15万元;⑤消防文员经费20.5万元。

三、关于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不安排接待支出。

四、关于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7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3.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38万元;支出总预算76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3.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38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53.02万元,占98.64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753.02万元,占98.64%;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兴庆区安监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兴庆区安监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庆区安监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8.5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5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5.5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    万元;车辆2辆,价值38.5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5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5.5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兴庆区安监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1. 交警一二大队协勤人员工资等:293.88万元

根据兴庆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年21号第3条,2016年43号11条,2017年2号第11条,确定本年预算支付兴庆区交警一二大队60名协勤人员工资、伙食补贴及通勤车费,其中工资标准4.1万元/人.年,伙食补贴标准0.6万元/人.年,通勤车费11.88万元/年。交警一二大队协勤人员经费将用于保证60名协勤人员基本工资保障。

2.消防大队相关业务经费合计233.5万元

根据银公消兴【2017】36号,宁财预发【2012】256号、255号,兴庆区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7号等相关文件,确定2019年支付兴庆区消防大队相关业务经费233.5万元,包含消防官兵生活费28万元、消防业务经费30万元、消防装备购置费140万元、消防文员经费20.5万元、消防营建设费15万元。消防相关业务经费将用于改善官兵生活条件、为中队官兵购置灭火救援装备,确保官兵有能力做好兴庆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官兵生活费将全部用来补助官兵伙食开支,确保每人每天4元标准落实到位,提高官兵伙食质量,做好官兵的灭火救援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因组建应急管理部,2018年度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安全生产监管06行政运行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不再使用,增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支出”科目,“下设应急管理事务”(22401款)、“消防事务”(22402款)、“森林消防事务(22403款)”等科目,相应删除“安全生产监管”(21506款)。兴庆安监局已根据新的科目进行2019年度预算编制。

兴庆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