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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12月02日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设岗定责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来源: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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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9〕57号)、《关于调整兴庆区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银川市兴庆区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局内设六个业务科室、一个执法大队及两个巡查督查工作小组,现将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设岗定责通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文秘、政务公开、人事、绩效考核、干部培训、后勤保障、信息安全、政策宣传、法律事务工作;  3.协调和督促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决定,做好党建各项工作;  4.负责单位的印章管理;5.负责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归档,根据会议要求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反馈;  6.承办应急管理局党委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室工作。

主  任:王  娜

副主任:马晓花

成  员:王嘉云

二、财务室

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账目及固定资产总账的账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3.管理和监督兴庆区应急管理局的各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善、程序规范;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真实有效;5.承办局党委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与科技信息化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兴庆区财政局、审计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

成  员:任  杰、局聘财务公司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职责:1.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履行相关职责。参与兴庆区安全生产规划编制、修订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兴庆区建筑施工、水上交通事故、农用机械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旅游安全事故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建立逐级约谈、巡查、挂牌督办、考核制度,负责兴庆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兴庆区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会(办)综合督查、考核、巡查等工作;4.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监督、指导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5.负责定期组织协调召开相关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分析会,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修订等工作。6.承担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安委会工作规则并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协调与保障工作;7、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核实、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填报、事故调查及处理、案卷资料收集及整理等相关工作;8.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司法机关的对口联络、协调工作。9、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0.承办局党委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督查处、政策法规处、风险监测和调查统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技术中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银川市、兴庆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兴庆区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公室。

主  任:王圣宇

副主任:梁存照、尚建民

成  员: 王  娜(执法人员)、马  琼(执法人员)、李媛媛(执法人员)、刘  阳(执法人员)、赵连喜(执法人员)

四、应急防灾减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1.承担原政府应急办(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局内应急值班工作,承担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兴庆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2.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3.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兴庆区级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兴庆区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4.编制兴庆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合作与交流,根据区市相关部门及兴庆区政府的安排,参与其他地区的应急救援;6.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综合风险、减灾能力调查评估;7.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指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保障工作;8.承担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9.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10.承担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11.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12.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13.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14.承担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科研协调服务工作;15.负责安全生产APP工作;16.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街道,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履行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相关职责;17.承办局党委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风险监测与调查统计处、火灾防治监督处、防汛抗旱处、地质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减灾中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自然灾害防治救援科、防汛抗旱协调服务中心,兴庆区应急委员会各协调议事机构和行业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

主  任:张家声

副主任:丁少坤

成  员:  王建宁(执法人员)、王  娜(执法人员)、张国兵(执法人员)、白  鹏(执法人员)、陆  林(司机、执法人员)

五、危化工贸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职责:1.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3.承担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4.依法承担兴庆区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核实、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填报、事故调查及处理、案卷资料收集及整理等相关工作,监督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制定月度生产安全分析报告;5.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工作;6.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7.负责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兴庆区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兴庆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主  任:苏  丹

副主任:许方杰、徐海东、周楚寓

成  员:李  凯(司机、执法人员)、任  杰(执法人员)

六、矿山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所辖区域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监督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检查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参与煤矿(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开展矿难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演练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审核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改造、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科技发展规划等。

对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煤矿安全监管一处、煤矿安全监管二处,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主  任:徐  洋

副主任:余  乐

成  员:牛富军(执法人员)、任  杰(执法人员)

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组

职责:负责常态化巡查督查兴庆区辖区内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及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学习情况及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并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第一工作组组长:耿红宁

第一工作组副组长:梁存照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巡查督查范围:兴庆区辖区内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第二工作组组长:王建宁

第二工作组副组长:丁少坤

成员:应急防灾减灾办工作人员

巡查督查范围:兴庆区辖区内16个乡镇(街道)及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八、法制审核领导小组

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深化提高兴庆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行政、文明行政能力,承担一般行政执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  员:王建宁、王圣宇、局聘法律顾问

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小组

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孙东、苏丹、王圣宇、张家声、尚建民

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关于兴庆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更名的通知(银兴机编发〔2022〕8号),2022年5月成立兴庆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员由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检查证的人员构成,设置队长1名,副队长1名。承担具体执法职责。

大  队  长:孙  东

副大队长:许方杰、梁存照、丁少坤

成  员:王  娜、张家声、马晓花、马  琼、张国兵、任  杰、李媛媛、徐  洋、苏  丹、尚建民、徐海东、刘  阳、余  乐、周楚寓、李  凯、陆  林、赵连喜、牛富军、白  鹏、王嘉云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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