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气象灾害的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兴庆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兴庆区林业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气象灾害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兴庆区林业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建新 兴庆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路 程 兴庆区林业局副局长
马伟兵 兴庆区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董瑞宁 兴庆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马建华 兴庆区绿化养护中心主任
苏月芳 月牙湖治沙林场场长
郝自彦 执法队队长
杨 平 花卉中心主任
丁丽萍 绿地办主任
马 静 绿委办主任
屈晓夏 财务室主任
华 楠 办公室主任
兴庆区林业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庆区林业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华楠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履行职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三)主要职责
在兴庆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林业局有关部门、各林场林业站共同做好配合、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重点要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各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办公室:督查、落实兴庆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重大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了解、收集和汇总气象灾害实况信息、灾情信息;组织气象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财务室:根据兴庆区政府的决定落实气象灾害预防、抢险和 恢复资金。
绿委办: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预防和灾后补救;参加气象灾害损失和影响程度调查,负责对灾害的灾情统计和核灾工作,参与恢复重建。
兴庆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调配应急物资、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防灾救灾物资供应。
花卉中心:负责灾后灾民的救济工作;及时核灾、报灾和救灾,确保灾民的最基本生活。
兴庆区绿化养护中心:负责灾害性天气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和人员撤离疏导工作;负责因气象灾害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绿地办: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产生违法行为和排除安全隐患。
执法队: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庆区内或邻近地区发生但对我区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主要包括暴雨(雪)、大风、冰雹、干旱、高温、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雾、沙尘暴、霾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包括:辖区绿地、园林、林地的受灾情况及地点范围、气象灾害的特征、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由领导小组组长向兴庆区政府时事汇报。
(二)预警预防行动。根据兴庆区应急办确定的预警信息,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并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报纸等多种途径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接到兴庆区政府气象预警,或气象灾害发生后,兴庆区林业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立即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确定处置意见,按照气象灾害类型部署灾害预防应急或救灾应急工作。
对于大风或暴雨,对辖区林地(草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施采取紧急措施,并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工作,防止灾害扩散,减轻灾害损失。
对于寒潮,及时对树木、花卉等植被采取防寒措施,并由各技术员指导果农、菜农、花农、养护工采取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对于高温、干旱,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联合各乡镇、林业站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事宜,严控野外用火安全,并指导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高温干旱的影响。
对于暴雪、低温、冰冻、霜冻、沙尘暴、霾等,协助主要负责部门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现场紧急处置主要内容:
(一)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气象灾害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等。
(二)协调各级各类现场救援队伍的行动,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接待我局支援队伍。
(三)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干部职工;若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力量消除危害。
(四)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五)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五、应急保障措施
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保障通信设备到位且无损害,保障救援资金第一时间下发。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宣传、积极参与兴庆区组织的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演练。
六、后期处置
在对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及时组织救济救助。必要时设立临时安置场
所、救济物资供应站点,确保受灾民众的最基本生活,尽快恢复
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
七、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为了适应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气象应急预防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兴庆区林业局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