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4/2020-0002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4-26
发布机构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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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办公室:

根据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2020年普法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2020418

银川市兴庆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兴庆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兴庆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兴庆区应急管理局2020“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兴庆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整合普法力量,优化普法资源,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兴庆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根据中共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兴庆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力宣传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在兴庆区全面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具体表现为通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日常化创造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普法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全局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培训班次教学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增强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宣传普及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边执法边普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执法全过程。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每一次的执法检查都是一次普法。执法人员检查前向企业相关人员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及近期各级机关文件要求,发现安全隐患后当场反馈给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逐条指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应的纠正措施,复查除核查隐患整改情况外,还要求企业对照法律法规自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注重发挥执法对象间的联动效果。

(三)针对性开展企业人员普法教育,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执法检查中普法、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培训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开展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认识到位、行动到位、传导到位。

(四)利用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普法宣传。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类别的普法宣传活动。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知识;印制宣传资料,定制相关宣传礼品,发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挂图、宣传画册,深入群众开展普法;通过官方运营平台,微博等,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提高了群众安全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普法工作开展时应当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在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行普法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工作记录,留存工作资料。通过工作实践,不断积累执法普法工作经验,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