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4/2018-25118 文  号 银兴安委办发〔2018〕73号 生成日期 2018-05-2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任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分解《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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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银安委发〔2018〕2号),分解落实任务,夯实责任,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兴庆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将任务逐项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具体任务分工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自觉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强化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落实。

牵头单位:宣传部、安监局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认真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解读和宣传贯彻,研究制定配套制度。

责任单位:宣传部、安监局

3.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用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通报等手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研室、团委、妇联。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责任单位:宣传部,安委办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并纳入“三定方案”。

责任单位:编办、安监局

6.建立保护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制定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编办、安监局、法制办

7.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分级、分类、分片包干责任制,将监管监察责任分轻重、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到各级各行业的具体部门。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突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公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综合运用“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10.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牵头单位:财政局,安监局

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11.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市、县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监管力量建设。

责任单位:编办、安监局

12.坚持“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的尊严,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责任“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和执法监督,健全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挂牌督办、工作督导等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时效性和处理结果的权威性。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15.针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真正做到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确保不突破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指标。特别是建筑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总结建设施工事故多发的原因,深入开展复工后深基坑支护、防高处坠落、房屋拆除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6.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积极主动服从改革、支持改革。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引领,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年”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抓好改革的推进落实,做到改革和安全生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行业责任单位:编办、组织部、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业务监管的关系。

责任单位:编办,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18.加快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编办、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19.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应急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编办

20.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先证后核”“最多跑一趟”“一个窗口办结”的审批权相对集中服务方式,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兴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安全生产分级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执法办法,明确安监部门的执法分工,每个企业明确由一个安监部门负责日常执法。

责任单位:编办,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22.实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法。

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23.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信用评定制度。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安监局。

(四)统筹推进城市安全运行保障

24.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牵头单位:安委办、住建局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社会福利院、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城市以安全为前提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经发局、住建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消防大队。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体系,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 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发挥网格员宣传教育、信息报告等作用,延伸监管触角。

责任单位:安监局、住建局、政法委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9.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加强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老旧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事故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经发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0.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五)统筹推进薄弱环节安全监管

31.积极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业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煤改气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2.深化“平安农机”活动。

责任单位:农牧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33.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提高农村道路建设安全标准等级。

责任单位:经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4.实施农民安全素质提升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工会、团委、妇联。

35.统筹推进园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企业分类入园进区规定,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区整体安全评价评估制度。新建园区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一律不得立项,未履行“三同时”的不得开工建设,防止产业聚集区变为事故高发区。

责任单位:经发局、安监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六)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36.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抓实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发局、教育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国土分局、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消防大队。

37.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制度,加大危化企业重大隐患治理力度,开展化工企业检维修环节、承包商管理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发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七)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38.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钢铁、小水泥等关闭退出。

责任单位:经发局、安监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39.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倒查审批环节责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经发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0.突出道路交通领域。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旅游包车等“六类车”,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等“四条路”,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车辆等“三种车辆驾驶员”,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两个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路基落差大等易发生事故路段的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教育局、交通运输局。

41.突出建筑工程领域。加强隧道、工业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坍塌措施,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责任单位:住建局、经发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2.深化其他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火灾、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43.落实《银川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张图”制度,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卫计局、安监局、人社局、经发局。

(八)大力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44.组织开展好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兴庆区安委会全体单位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5.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推进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教育局

46.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

行业责任单位:经发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7.制定安全生产五年培训计划,力争实现百家企业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安监局、人社局、住建局、工会。

(九)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48.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责任单位:财政局、安监局

49.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加强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等重大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安监局

50.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安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51.继续在高危行业领域推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现代技术,增强企业危险工序和岗位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52.加快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发局

53.开展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和危险品安全在线检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5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应急办、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55.健全事故应急预警响应机制,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

责任单位:应急办、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6.加强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预测性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应急办、安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

57.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安监系统干部业务大轮训、执法培训、网络培训和外出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组织部、安监局

58.建立和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完善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车辆、装备、经费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安监局、人社局、编办

59.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厉惩治“三不为”现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为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银川市兴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