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6/2017-44805 文  号 银兴城管发〔2017〕116号 生成日期 2017-06-30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推进兴庆区物业服务标准化 建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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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委会: 

   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检查的通知》(银住建发﹝2017372号)要求,以宣传法规、落实法规为抓手,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化,为业主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我局研究决定在辖区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为顺利推进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围绕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合同文本使用、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维修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底,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改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形成和谐、文明、协作、共赢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企业管理标准化。各乡镇、街道物业办要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筛查,对资质状况已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降低或注销资质;对于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僵尸”企业上报主管部门直接予以注销。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作用,要对信用档案实时更新,并将各项业务与企业实时信用挂钩,对违法违规企业随时进行处理,建立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辖区内物业管理规范,和谐发展,建立矛盾调节机制,矛盾在基层解决,确保不发生到上级机关上访事件和媒体负面曝光事件。 

  (二)合同文本标准化。统一制定出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一系列示范文本,并推广应用。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于既有项目,审查有关合同文本的使用情况,签订或使用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按照示范文本进行整改;有条件的,结合合同续签和业委会换届等工作,直接更换至示范文本。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新接管项目、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要按规定使用示范文本。 

  (三)招标投标标准化。各乡镇,街道要对居委会,业委会招投标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工作,对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于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物业项目,核查问题根源。 

  (四)业主委员会建设标准化。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从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备案、换届等各个环节,指导镇街和社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监管,确保业主委员会组建规范、发挥作用到位。特别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审查,确保将条件最优的业主选进业主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前和任中培训,签订《诚信履行职责承诺书》,引导和督促其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使其准确定位,杜绝业主委员会“架空”业主大会的问题发生。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不符合资格条件,业主委员会不能正确发挥作用、不服从监督指导的,要及时按程序撤销其委员资格或备案手续,并进行通报。对于业主委员会行为已影响到小区和谐稳定,与业主意见分歧较大,业主支持度不足80%的,要立即暂停其权力行使,并对其资格进行重新核定。业主委员会空缺、暂停权力及换届期间,由社区居委会代行其职责。 

  (五)公开公示标准化。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在住宅小区内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开公示栏。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公开公示栏要统一规格、统一尺寸、统一外观,公开公示内容及时间要求要符合市住建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 

  (六)维修资金使用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对使用流程中的各项业务,实行制式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业主签字、居委会、辖区办事处回访20%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切实缩短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时间。在做好一般使用工作的基础上,倡导业主通过计划使用的方式使用维修资金,对可预见性的维修,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提高后期环节的工作效率。引导业主通过约定,采取异议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妥善解决三分之二业主签字难的问题,逐步突破制约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瓶颈。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771日至2017103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对照《自查表》进行认真自查,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并认真填写《自查表》,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兴庆区物业办。工作开展期间,各街道、乡镇物业办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随时互动,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其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7111日至121日)。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小组,对辖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注销、降级、撤销备案等处理,并进行通报。同时,评选出10家标准化物业服务企业,10个标准化物业服务项目,10个标准化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表彰,推广其经验做法,并作为培育对象优先扶持其做大做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物业办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在各项工作中,要注重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督导,注重长效。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要将检查、限期整改、处理处罚等措施贯穿始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规范一起,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以此次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和良好开端,对今后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标准化长效机制,并常抓不懈,促进物业管理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贯彻落实银住建发【2017372号精神,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等平台,采取知识问答、基层宣讲、专家论坛、法律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物业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走进社区、走进单位、走进千家万户。动员群众密切关注并广泛参与物业法规宣传和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准确把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角色,自觉履行应尽义务,并自觉抵制拒交物业费等违法、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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