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6/2017-44853 文  号 银兴城管发〔2017〕150 号 生成日期 2017-09-20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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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9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银川市城管局印发的《银川市城管局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城管发[2017]222号)要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办公场所电器产品采购、安装、使用等工作,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全员电气火灾防范意识,针对办公场所的电气线路,配电箱,开关插座和照明等设施设备要安全监管。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队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严把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占道商业促销许可关,按照《银川市示范街道市容环境标准化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违章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1、各部门自查科室用电设备,针对设备线路有破损的要及时上报更换,并且每个插线板上的设备不得超过3台(个、部等)。 

  2、各部门人员不得在办公室使用非办公用电设备(电风扇、速烧壶、饮水机除外),严禁使用大功率设备。 

  3、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电脑,切断插线板电源,不得在下班后为蓄电池、充电宝、手机等设备充电或始终在通电状态,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照明开关,并锁好门窗。 

  4、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如有需要,需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敷设。 

   四、责任部门 

  局办公室、督查室负责做好各类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整改工作;局法制办负责做好执法队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局综合审批办、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负责辖区范围内临时占道许可的监管;局属各科室、队办负责办公场所范围内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局属各队办要根据自己工作职能和管理范围,抓住重要环节经常性进行排查,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每次排查必须有目标、有步聚,切实查出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隐患。 

  2、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治理隐患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处理。要加大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生产知识,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局督查室要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整改工作要环环相扣,及时复查、回访,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果。要彻底消除当前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突出隐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找出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