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6/2018-08417 文  号 银兴城管发〔2017〕58号 生成日期 2017-05-12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法制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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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2258”工作思路,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法制政府建设和考评办法的要求及一系列文件精神,我局紧密结合兴庆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现将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制建设机制,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它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等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奠定依法行政的保障基础,具体做到了五个到位。 

1.组织贯彻到位。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构,指定局法制办承担法制建设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每年召开会议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制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到位。 

2.计划责任到位。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抓的领导责任机制。与局属各队办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把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纳入考核范畴。 

3.制度制定到位。我们注意建立、修订、完善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监督检查规定、评议考核细则、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等,促进和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 

4.学习教育到位。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坚持进行法制培训和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尤其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局被自治区评为先进集体。 

5.宣传发动到位。利用单位宣传栏、简报、网站等设立法制建设宣传专题栏目。并利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联系城管工作实际,逐步由理论宣传转向以案释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 

二、改进城市管理方式,依法履行职责得到提升。 

我们加强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改变陈旧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把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应尽的职责,树立城市管理就是生产力、为民服务、社会管理的意识,依法履行职责。 

1.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我局根据兴庆区政府新的三定方案,就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逐一分解,明确行政权力职责和工作流程,界定了城管部门各科室、单位的责任范围。 

2.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出我局行政权力11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73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征收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类别11项)。积极实施简政放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取消执行卫生费、牌匾标识等环节的收费项目,有效减轻相对人负担,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一是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兴庆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今年我局又重新规范许可申请表,统一印制了许可证,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格式化范本,在全局系统统一使用。二是按照市软环境建设要求开辟高效率的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并可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主动公开城市管理政务信息,借助兴庆区政府行政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城市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案件的处理网上公开运行,切实保障城管服务对象及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对行政权力运行逐一制作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全面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城管服务机制。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一是利用城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多、时间长的特点,成立40多人的城管应急分队,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演练活动。二是在城管直属大队成立城管应急事务处理中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事务协调,整合管理资源,扩大管理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工作网络格局。城管应急机制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快速高效, 风险控制和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科学决策规范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我局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时,严格界定职能权限,从健全机制、完善程序、落实责任三个方面入手,完善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结果公示、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文件报备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1.注重集体研究发扬民主作风。一是对城管系统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重大的行政处罚、相关涉及行政征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都提交到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并对相关法律事宜向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二是我们把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依据和评价的最高标准。今年召开社区管理工作者、商户代表城市管理工作恳谈会,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将群众的意愿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当中。 

2.深入一线调查,关心群众利益。今年,为有效解决占道经营与城市管理的矛盾,我局在对辖区存在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拿出疏堵并举、分类设置、总量控制、提档升级、特色疏导、规范管理工作措施。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市场提档升级、牌匾标识升级改造等方案。针对早点摊位流动现象较多,经营品种繁杂,食品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我们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今年我市农民种植的水果大量上市,为解决销售难的问题,我们专门划分应时水果自销点,尽可能引导农户进点经营,搭建起良好的农户自产水果销售平台;为消除辖区有碍交通安全和观瞻的亭棚,我局对亭棚进行了综合整治;此外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夜市烧烤油烟问题,我们联合环保、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烧烤集中整治活动,辖区300余户户烧烤商户全部更换了无烟烧烤设备等,兼顾了解决就业、方便群众和城区环境秩序。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 

1.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依照我局职责,对我局执法工作中所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梳理,将我委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行政处罚项目摘录汇编成册,参照《兴庆区城市管理局行业管理标准》将执法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行业知识和资料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执法人员手中,以便于学习和应用。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执法资格,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2.抓好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各项制度、程序,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三权分离的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城管执法五步骤,以及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设制、重大案件回访制、典型案件披露制的六项措施,保证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三是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提倡教育处罚为主,对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达到教育目的即可。对于自产自销的农户和初次违章经营户,我们采取写承诺书的方式管理,不予经济处罚。四是一般程序以上的案件必须由局法制办审核,法律顾问把关。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城市管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树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的和谐执法观,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城管行政执法的始终。 

1.推行说理式执法化解行政争议。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说式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是简单硬冷的几句责罚式的话语,而是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所陈述的每一个理由都进行有根有据、有理有节的分析,不仅有城管部门现场调查的证据,也有当事人提出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同时还详细列出了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解释得一清二楚。字里行间透出对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尊重,回答了执法机关为何罚”“怎样罚等焦点问题,让行政机关明明白白处罚,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化解执法矛盾,消除执法误解, 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我局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消、变更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调处机制。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出台《城管局信访工作意见》,建立城管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二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注重排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利益的矛盾。 

3.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开通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待服务咨询、举报投诉,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法律体系还不完备。 

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城市管理法典,所用的法律多借于其他部门法、专业法;有些城管法规对某些违法行为只有禁止性的条款,没有详细的处罚规定,无法操作;有些处罚条款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当前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很多法规都是治标不治本,如对店外营业屡教不改的店铺如何通过年审加以制约没有规定,对一些店铺的开业门槛没有法律规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快餐店、烧烤店、修理店的店外营业现象。建议:尽快立法,按照201512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出台城市管理法典,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城管队伍建设、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职能、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城管执法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功能权限需要进一步明确。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过去集中在一个部门的审批许可权、检查监督权、行政处罚权进行了分离,但是由于行政处罚权在移交过程中缺少必要、规范的操作程序,双方部分职权界限不够清晰,使审批、管理、执法三者脱节,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例如在环保行政处罚方面:城管执法对产生部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为行使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为环保工作的技术性强,城管执法目前不具备环境保护技术测试能力,难以界定和测试油烟、噪声的技术标准,难以准确把握和提供测试依据,不利于正确实施环保执法。在规划行政处罚方面:城管执法对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30米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行使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审批权在规划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以确定其建筑的违法性质,不便于及时、有效的实施行政处罚。建议:进一步明确职权,将技术性强的如犬只办证年检过程中的注入芯片、环保扰民、违建拆除等工作划转至农牧、环保、规划部门。 

、暴力抗法现象屡屡出现,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障。 

城管执法经常面对的是下岗职工、外来人口、两劳释放人员等,很多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必然触及其切身利益,使少数人砸掉饭碗,断了财路,从而引发暴力抗法。尽管执法人员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是由于部分商贩的城市管理意识、法制意识淡薄,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执法人员在遇到暴力抗法时,多以报警方式,但无疑 “远水解不了近渴”,在公安人员到达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往往已遭到侵害。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必要的保障。由于城管执法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和强有力的公安司法保障机制,所以很难树立执法的威严,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建议: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安检、食品安全等部门向城管部门派驻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确保各类城市管理案件高效妥善处理。 

七、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得分情况 

对照考评细则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得分91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立足于服务法治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中的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全面促进兴庆区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