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环境卫生、规范养犬行为,2007年10月1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实施后,按照银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兴庆区城管局对符合饲养条件的市民的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办理了《犬只准养证》,并规范了养犬人的行为。据统计兴庆区辖区有犬只10万余只,其中散布在街区小巷的流浪犬只也有5000只左右。
目前,兴庆区共发放犬只准养证6889张,已办理犬只年检手续3411张;查处犬只扰民等投诉案件2万余起;收容无证犬、流浪犬3000余只。平均每年处理群众投诉2500余起,含12315投诉、微博投诉、电话投诉等。自2014年5月以来,兴庆区城管局收容的无证犬、流浪犬均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宁夏办事处”代管。因“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宁夏办事处”属于民间组织,在犬只收容、管理、经费保障、花销等方面管理不规范,2014年5月初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停止了犬只收容的权利,致使目前城管部门日常工作中收容的犬只无法安置。后兴庆区城管局与民间建立的“银川曙光爱宠之家”协商,收容的犬只暂由“银川曙光爱宠之家”代管。但因经费和其他原因,从2016年12月份开始,“银川曙光爱宠之家”拒绝接受城管部门收容的犬只。为确保兴庆区犬只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使收容的无证犬只得到及时处理,请银川市城管局尽快协商解决犬只收容场所问题。
特此报告。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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