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上报2015年度银川市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资格的请示
兴庆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重新报送2015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先进个人的通知》银城综委办发[2017]4号文件,经兴庆区城管局、爱卫办研究,结合各部门2015年度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拟推荐以下单位及个人为市级2015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请予以研究确定。具体如下:
一、 拟推荐先进集体(3个)
1、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 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办事处。
二、 拟推荐先进个人(6人)
1、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爱卫办主任)李虎;
2、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扫员李红梅;
3、兴庆区爱卫办工作人员黄俊;
4、兴庆区大新镇环卫所所长保占明;
5、兴庆区解放西街办事处工作人员丁桂芬;
6、兴庆区新华街办事处卫生站长赵岩林。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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