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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16/2017-52451
  • 银兴城管发[2016]115号
  •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有效
  • 2016年07月20日
关于印发《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防汛抢险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来源: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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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银川市、兴庆区2016年防汛抢险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防汛抢险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严格遵照执行。

附: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防汛抢险预案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防汛抢险预案  

  

为了保证汛期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确保兴庆区安全度汛,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兴庆区2016年防汛抢险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抢险预案。

  一、防汛抢险指挥体系  

防汛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了更好地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成立以局长、爱卫办主任李虎为组长,城管局副局长耿红宁、爱卫办副主任白建锋、副局长吕学军、纪检副书记安凤梅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局的防汛抢险工作,小组下设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王广宇兼办公室主任。并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设立以下工作组:

  (一)防汛抢险应急组  

本组设一个抢险大队、14个抢险分队,成员如下:

1、抢险大队

队长:项飞

分队长:高彤 马锐 王建

成员:直属大队一、二、三分队所有成员

主要职责:接受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负责险情或受灾现场的抢险任务。

2、抢险分队(14个)

(1)文化街街道抢险分队队(刘春宁 )

(2)富宁街街道执法中队(杨振龙 )

(3)中山南街街道执法中队(盛涛 )

(4)凤凰北街街道执法中队(王亚楠)

(5)玉皇阁北街街道执法中队(杨刚)

(6)前进街街道执法中队(赵峰)

(7)银古路执法中队(责任人 王鑫)

(8)胜利街街道执法中队(杨勇)

(9)新华街街道执法中队(陈立刚 )

(10)解放街街道执法中队(马晓明)

(11)丽景街街道执法中队(马庆)

(12)大新镇城管中队(王学东 )

(13)掌政镇城管中队(包顺利)

(14)通贵乡城管中队(谢建文)

主要职责:接受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负责配合辖区乡镇、街道做好险情或受灾现场的抢险任务。

  (二)车辆防汛抢险组  

组  长:王海龙

成员主要为各部门司机(车辆及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物资运输等任务。

  (三)宣传保障组  

组  长:王广宇

副组长:韩玉波  翟晓明

成员主要为局办公室人员及各部门信息员,负责防汛抢险的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反馈报送防汛抢险相关情况,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防汛任务和防汛重点  

  (一)防汛任务:通过采取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防预措施,保证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各项生产建设的正常运行,把可能发生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兴庆区安全度汛。

  (二)防汛重点:重点任务主要是城市防汛。

  城市防汛:以辖区内的街道及各镇政府所在地为主。可能发生的险情主要有:一是雨季连降暴雨,街道下水管道排水不及时,造成雨水掩街漫路或进入沿街各单位和居民住宅。二是唐徕渠水位超出警戒线,渠堤决口淹没城区。

  三、防汛调动运行措施  

(一)我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兴庆区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各成员统一接受组长的指挥和调度,如发生险情,各成员要立即到岗,按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即日起所有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大雨就是命令,在接到集结命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集结地点;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防汛抢险工作,加强所属人员的防汛抢险教育,提高防汛工作思路,科学调度,有效管理,切实增强系统意识、风险意识和资源意识,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将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四)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全体城管环卫人员均要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精神准备,尤其是防汛抢险应急队成员更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时刻准备接受防汛抢险任务。遇到特大险情,我局防汛队伍必须服从兴庆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统一调动,随时做好增援辖区内和银川市其它重要地段抢险的准备。

  四、超标准洪水应急撤离方案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按照首先确保人员和城市安全的抢险原则,全力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一)人员撤离方案:要保证辖区内所有居住在危旧房屋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城市居民向高大坚固的建筑转移。农村群众向主干路转移,逐步向高地集结。要坚持先儿童、老弱病残,后青壮年和身体健康者;先一般群众,后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原则。在险情严重的情况下,对不愿撤离的群众,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二)安置方案:对于撤离出来的人员,可安置在地势较高的房屋内,当房屋数量有限时,可搭建临时帐篷或及时转移至安全、有居住条件的地方进行安置。

  五、防汛抢险职责  

接受上级统一调派,应急各类防汛抢险任务,调集车辆转移运送灾民和救灾物资,协助公安做好治安工作,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力所能及地做好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及综合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鼓励广大市民树立信心和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并尽量为其提供方便。

  六、防汛抢险纪律  

(一)一旦发生汛情,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局门前集结,必须服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各司其职。

(二)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三)没有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命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警戒命令和撤离阵地的命令。

(四)各防汛抢险责任部门要及时、如实向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报告抢险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贻误战机。

(五)要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脱岗、离岗、缺岗。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严格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抢险顺序进行抢险。

(七)有车辆的部门和个人,在发生特大抢险时,要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调度,投入到抢险工作中去,不得借口推诿。

(八)对于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虚报、误报、瞒报、不服从抢险命令、预防措施不到位或调度、指挥不力,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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