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信访局:
我局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由兴庆区政府李彦君副区长批转,关于市民“任心”反映德隆楼餐厅和老毛手抓餐厅违法搭建建筑物的信访信件。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文化街中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取证,该建筑物建成年代较远,是由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88年建成。德隆楼主要在玉皇阁商业楼和新华书店东侧二、三、四层楼顶加建。玉皇阁商业楼原三层加建四层、新华书店东侧北段二层加建为三层、三层加建为四层、四层加建为五层,加建面积497m³。老毛手抓主要是封闭后院加建。加建面积371m³,后院一层部分现存放垃圾和自行车。
现依据银川市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银违办发[2014]18号),关于转发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部分违法违规建筑处理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47号)文件精神,对部分违法违规建筑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意见》(银政办发[2014]60号)文件精神,市规划局对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拆除难度大,整治进度较慢,存在问题较多的“两违”建设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建设年代久远(截至2013年12月30日,建成建筑物达10年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的建筑物的处理意见:尊重历史,依法查处,原则上一律拆除。若拆除中危机整体楼房安全的,准予保留。但必须依法依规补办规划手续,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加层的处理意见:经市规划局现场查验后,认为不影响相邻关系,不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符合日照间距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三、未按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的处理意见:经市规划局现场查验后,认为已无法整改,拆除会造成整体楼的安全,由规划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四、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处理意见:经市规划局现场查验后,认为使用年代已久,无法整改的情况,由规划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五、对临时建筑物的处理遇见,临时建筑按“规范审批、暂留一批、拆除一批”的原则处理:规范一批即对符合城市规划,只是程序性的违法建筑,同意补办规划审批手续;暂留一批即对规划和景观影响不大,或列入近期拆迁范围内,可暂时不办规划审批手续,准予保留,但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拆除一批即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以营利和出租为目的的沿街营业房,群众投诉较多的建筑,一律按照程序进行拆除。
现对具体案例中德隆楼餐厅和老毛手抓餐厅按《银川市部分违法违规建筑处理意见》第一款办理,由银川市规划局对其进行高限处罚。
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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