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社局:
按照兴庆区委组织部、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银兴人社发[2018]114号)的文件精神以及《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银川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兴庆区综合执法局评优选先暂行办法》(银兴综执法发[2018]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实际情况,此项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现将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目前共有在编人员165人(原170人,4人退休,1人考走),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160人。
2018年度考核工作中,单位主要领导由政府部门考核,市级划转50人(原53人,2人退休,1人去世)中,市住建局、园林局、水务局划转的20人(原21人,1人退休),市城管局划转且11月份到位的6人均由原单位考核,6月份到位的24人由我局考核(原26人,1人去世,1人退休),借调人员1人由借调单位政府办考核。
综上,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考核,公务员共考核4人,事业人员共考核133人。2017年全年绩效考核我局为良好等次,优秀比例不得突破15%,按照15%的优秀比例,公务员优秀名额为1名,事业人员优秀名额为20名。
考核分局机关和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两组进行(抽调、借人员和政服中心人员在局机关考核),局机关需考核公务员共4人,优秀1名;需考核事业人员共37人,优秀6名;各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需考核事业人员共96人,优秀14名。
此次考核严格按照兴庆区委、兴庆区政府转发的《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银川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从考核前准备、考核中组织实施、等次评定到考核后组织审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截至目前,已经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考核工作。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考核,公务员共考核4人,事业人员共考核133人。2017年全年绩效考核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为良好等次,优秀比例不得突破15%,按照15%的优秀比例,公务员优秀名额为1名,称职2人,不称职1人。事业人员优秀名额为20名,合格112名,不确定等次1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在接到考核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考核工作,并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核事宜。制定《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和中层领导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讨论后重新修订的方案,并把方案在本局一楼大厅公示。做到领导、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公开透明。
(二) 严把考核流程。在方案公示后收到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后把方案重新修订,考核分局机关和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两组进行(抽调、借人员和政服中心人员在局机关考核),各执法中队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进入民主测评,中队长测评分占30%,街道、乡镇分管领导测评分占30%,职工测评分占40%,以得分高低评选出推荐人选后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三至五天无异议后上报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部门进行评选时按实有优秀名额评选出本组内的优秀人员,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把考核名单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了会议,研究确定优秀人选。评出优秀公务员:杜方,优秀事业工作人员:刘洁、张梅、杨勇、徐金瑞、刘惠梅、 叶华、马锐、郭荣、马继春、保学海、贾乐、肖毛、闫兵、邱忠宁、邢彩宁、雷向前、王金霞、胡金玲、吴春梅、杨建宁。
整个考核过程中,我局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将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考核全过程,让群众眼中工作的确突出的同志被评选出来,坚决杜绝指定、拉关系行为的出现。
(三)公示考核结果。考核审定工作初步完成后,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
(四)总结考核经验。考核结束后,我们认真总结考核中好的策略和做法,同时也查找出现的问题,对好的做法,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出现的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极力避免。
此次2018年度公务员实绩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兴庆区综合执法局组织严密、部署到位,确保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考核了工作人员的实绩,达到了考核预期目标。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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