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兴庆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 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公用事业(包括市政、路灯、供热、供水、排水、城市防汛、燃气等,下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牌匾标识、户外广告、文明养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储备,提高市容市貌管理和市政设施运维水平。(二)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城 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 实施。(三)配合银川市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城市照明等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兴庆区支路、小街巷的检查和维护,依法查处占用市政道路违法行为。(五)负责兴庆区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 气等)、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日常运行工作,相关供热改造工程的实施及日常监管,规范供(用)热能行为。(六)负责综合协调辖区产权单位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维护。配合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七)负责兴庆区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维护、道路清洁、喷雾 降尘和极端天气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公共厕所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对环境卫生中 标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城市道路防汛排涝工作。(八)负责兴庆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商户门前“三 包”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广场(自然资源局管理除外)等公共设施设置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牌匾标识、户外广告、设摊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开展文明养犬、犬只许可证办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九)负责兴庆区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监督管理,核定收缴渣土及建筑 垃圾处置费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十)负责辖区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化系统的管理,推进电子信息专业技术、大数据运用,提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智慧化水平。 (十一)强化对纳入城市管理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 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负责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工 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合理布局多种业态便民经营场 所,审慎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鼓励民营经济多元化发展。(十三)负责兴庆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领导和管理,指导辖 区各乡镇(街道)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领域管理和执法工作。(十四)负责城市管理、市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本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制审核,建立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 制度。(十五)负责综合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监管,落实三项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十六)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 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行使的执法职责和跨乡镇(街道)、重大案件的执法。负责城市管理、公用事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十七)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落实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十八)完成兴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24〕24 号),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对综合执 法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是兴庆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大队牌子。机构设置方面,职能科室具体情况如下:(一)综合管理岗;(二)法规信访监督岗;(三)城市管理岗(数字化指挥);(四)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岗;(五)直属中队,根据各乡镇、街道面积、总人口、管理难易程度、工作量等进行下放补充。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本级预算、所属行政单位预算。无纳入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24.6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4.60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24.6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24.6056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卫生健康支出182.4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2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87.6428元、住房保障支出 260.3020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0.459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320.4594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 371.0449 万元,下降10.05 %。
人员经费 3211.249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714.3684万元、30102津贴补贴677.7671 万元、30103奖金705.581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2.5585 万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26.2793 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5.7479 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79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450 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17.9644 万元、30114医疗费16.7万元、30302退休费319.9762 万元、30305生活补助0.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29.800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820万元。
公用经费109.2104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30201办公费5万元、30202印刷费1万元、30205水费0.7万元、30206电费2.6万元、30207邮电费4万元、30208取暖费6.9350万元、30227物业管理费5.4万元、30226劳务费1.2万元、30227委托业务4.8万元、30228工会经费23.671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5.904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2904.1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904.14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具体按政府经济科目分项说明,主要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97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548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23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8058万元、2120104城乡社区和卫生2730.633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2.3377万元。具体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主要包括3010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971万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548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3.805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823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2.3377万元、30114医疗费5.5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6822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9.9万元、30228工会经费6.68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06.0720万元、303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980万元。2025年预算2904.146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212.3051元,降低29.45%。主要用于(一)政府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534.9682万元、(二)包干制聘用人员工资114.8万元、(三)西湖办人员工资及保险35.9037万元、(四)2025年政府批准短期用工人员工资及公用社保缴费80.0944万元、(五)环卫外包服务经费2060.98万元、(六)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经费29.9万元、(七)执法业务及文明养犬示范小区经费47.5万元。
三、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4年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综合执法局车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综合执法局车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
四、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发生。
五、关于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收入总预算 6246.0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224.6056 万元,上年结转结21.4035万元;支出总预算6246.00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46.0091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6224.6056万元,占 99.66 %;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1.4035 万元,占 0.34 %;投资预算收益 0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6246.0091 万元,占 0 %;事业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投资支出 0万元,占 0 %;债务还本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 0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本级及所属0个行政单位和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210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205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变动增加应急车3辆及环卫检查车辆3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虽然机关运行费增加了,但还是要秉持勤俭节约,毫不动摇坚持过紧日子,持之以恒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2008.85平方米,价值659.2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76辆,价值595.297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44.150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68.020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2008.85平方米,价值 659.2万元;土地 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76 辆,价值595.297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4.150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68.0207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是以上报兴庆区财政局的2024年决算数据为准,除此之外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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