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6/2019-000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7-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2019上半年工作亮点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按照兴庆区关于做好第六次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和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相关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内的亮点工作如下:

一、实施综合执法与交巡警联合执法

主要举措:一是面对繁重的综合治理任务,进一步整合执法巡查力量,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抽调精干,成立了24个巡查执法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巡查组由2名综合执法队员和1名交巡警组成;二是联合执法坚持批评教育和执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巡查对发现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停车场秩序混乱等进行现场整改和处罚;三是交巡警和综合执法队员互为保障,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分工不分家,交巡警为综合执法提供安全保障,综合执法为交巡警给予协助,在落实执法处罚上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

工作成效:综合执法与交巡警联合执法是落实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治理辖区市容乱象,维护交通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联合执法巡查期间,共清理店外经营3977起、占道经营4308起、厨垃圾桶1091个/次、乱停乱放非机动车3478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2851元,沿街市容秩序和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二、停车场规范整治工作

主要举措: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兴庆区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机动车停车场工作实施方案》,将解决收费岗亭建设不规范、无电子收费系统和不规范设置电子杆、停车场围挡不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不规范、场地内路面硬化、环境卫生和乱摆乱放6大类问题列为重点整治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整治步骤;二是制定了《机动车停车场整治标准》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岗亭安装标准及看护座椅标准》,对机动车停车场标识、收费岗亭、电子监控系统、进出口支付收费系统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停车场车辆停放,必须遵循车头面向街道、大小车辆分区域的原则停放停车场区域内和收费岗亭不得堆放沙土、石头、砖块、桌椅、垃圾等各种废旧物品必须做到每日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停车场收费岗亭设置由综合执法局现场勘验,画平面图标注位置签字盖章后存档管理;三对停车场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辖区各停车场法定代表人必须和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服从辖区内综合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点管理,结合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和实际需求,在新华商圈、南门广场、前进街西塔周边等重点区域合理划定非机动车停车点,并对标线不清楚的停车点重新进行了施划。同时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服务保障和调度工作,按照指定场地和范围摆放共享单车,对长时间没有规范摆放的共享单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暂扣。

工作成效:规范整治机动车停车场80余个,重新和新增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标线200余处,清理违章停放非机动车辆6006起,辖区大部分停车场设施升级改造,停车场秩序和卫生得到规范。

三、美丽楼院建设创建工作

主要举措:一是对无物业公司及未缴纳物业储备金的老旧楼院排摸梳理,分批分期安排资金对楼院公共设施进行改造。二是对主次干道沿街的、破损较为严重的、有碍观瞻的老旧楼院楼群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外立面涂料粉刷);三是对辖区存在的危旧危楼进行排摸检测,按照住建楼体不同标准分类实施改造,根据相关规定及整体工作部署,对需要进行拆除予以拆除;四是1999年12月31日前开发建设的无物业老旧住宅楼院按照1000元/栋的标准补贴兜底管理经费;五是对能引入物业公司管理的楼院,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收物业费;六是对连片的老旧楼院,打通围墙,硬化路面,集中统一管理,个别时段吸纳部分商贩进入楼院内定时定点经营,满足老旧楼院居民生活需要;七是对难以引进物业公司的,由社区进行管理的老旧楼院,成立居民自治机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根据管理情况核拨相关经费;八是拆除楼院内搭建的违法违规建筑、构筑物,整治各类私占的绿化、公共用地;九是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有条件的楼院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用于补贴楼院物业、设施维修以及保洁、保安人员工资等支出;十是更新、规范环卫设施,保障楼院居民生活垃圾倾倒、收运和垃圾分类工作;十一是规范文化宣传设施,统一制作设置信息张贴栏,杜绝楼院内乱张贴行为;十二是统一安装防盗门,设置门禁系统,有条件的楼院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十三是整治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新建休闲设施;十四是完善考核体系,确保补贴与考核挂钩,充分调动物业管理人员积极性。

工作成效:美丽楼院创建工作目的在于解决老旧楼院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缺失、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争取到2019年底,各社区内80%的老旧楼院达到“整洁楼院”标准;30%的楼院达到“美丽楼院”标准,40%社区达到“美丽楼院”示范社区标准,创建4“美丽楼院”示范街道。

四、文明养犬整治工作

主要举措: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养犬。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走进社区举办依法、文明养犬讲座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规章;利用小区电子屏、展板等,对养犬中应遵守事项广而告之,并通过发布通告、倡议书等方式,利用新闻媒体倡导依法、文明养犬;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台账。依托社区网格员,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摸排养犬居民的信息,对各小区犬只数量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汇总,掌握养犬人第一手资料,并建立档案,与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三是发动物业公司在各小区门口或小区内活动场所、主要出入口设立犬只粪便箱、手纸箱,方便犬主外出遛狗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巡查广场、公园、商圈等重点区域,对养犬人遛狗不栓犬链、不清理犬便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能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对不听从劝导的,依据《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对流浪犬只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收容;发现饲养禁养犬、大型犬的,立即采取措施,现场收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作成效:上半年,办理犬只准养2795清理取缔自发狗市1个,劝导不文明养犬1746起,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8起,查处溜狗不拴犬链126处罚1500收容流浪狗540,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惩戒,辖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得到有效提升,流浪犬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举措:一是制定了《兴庆区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拆除工作精细、高效,拆除后的能够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统一管理;二是明确了重点整治对象,力求对高速路、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道路两侧,占用广场、公共用地或耕地、绿地、林地、湿地、河道等自然资源建设,建筑物楼顶、高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完工后,还未及时拆除,商圈、大型市场等人员汇集区内搭建的几大类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彻底清除;三落实责任到人,以乡镇、街道为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范围内重点违建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查明位置、设置成因,分类登记造册,每一处违建安排一名社区党员干部作为拆除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细;四是强化整治氛围营造,此次整治工作采取发布《通告》的形式,向违法当事人讲明违法行为危害和执法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积极教育引导,宣传政策,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行动的统一性;五是加强部门协作,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充分组织人力物力开展集中行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公安部门现场派员予以安全保障。违法建筑拆除后,迅速清运,平整场地,整修墙体,硬化绿化。对拆除违法建筑后裸露的建筑物,根据外立面材质和整洁程度实施清洗、粉刷、装饰和整修,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美”。

工作成效: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拆除违法违规建设共计443处31.12万平方米,是2018年全年拆除违法违规总量的3倍多,系自2014年银川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以来兴庆区拆除面积最大的集中整治行动,辖区内民乐瓷砖市场等历史遗留的城中村违章搭建问题在本次整治行动中得到彻底解决,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辖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