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5/2017-6260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2-05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关 键 字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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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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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年部门决算中未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57438.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531219.39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19元,占5%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43261.21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507761.21元,公务接待费为35000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4177.18元,增加0.2%,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3457.18元,增加4.6% ,公务接待费减少8781元,减少25%。 

  2015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过久,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缩减了一般性公务接待事务,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