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5/2018-807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9-11
发布机构 兴庆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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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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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银川市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能是对兴庆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统管兴庆区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有118个,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下设:八个柜组,分别统管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的会计核算及国库支付工作。中心岗位设置:主任、主管会计、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内勤(文档)、报账员共6个岗位。 

  1、核算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依据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纳入兴庆区核算中心的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认真准确的核算服务。 

  2、制定相关的报账制度和报账员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3、按月、季、年为核算单位生成会计报表,装订凭证,并做到准确无误。 

  4、积极与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对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及时准确地作为核算单位提供会计信息,为核算单位的反战提供有利支持,同时为兴庆区政府提供相应的数据,为兴庆区经济建设做好参谋。 

  6、按照《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做好与国库总会计、核算中心、预算单位的账务核对、审核、支付工作。 

  二、机构设置 

  银川市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为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2017年无增减变动。 

  根据《城区、新城区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的批复》(银城机编发【2000】40号文件精神),兴庆区成立了“兴庆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8名,实有人数34人,长聘人员83人(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本级部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791,229.38元,支出总计11,403,415.15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748,084.62元、增长7.45%;支出增加1,608,175.86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工资及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91,22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787,209.31元,占99.96%;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020.00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03,415.15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3,415.15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87,209.31元,支出总计11,363,727.61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1,046,822.55元,增长10.7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9,136.32元,增长17.58%,主要原因是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工资及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3,72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37,338.55元,增长39.84%,主要原因是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工资及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3,727.6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16,074.00元,占81.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855.39元,占9.61%;住房保障(类)支出563,054.40元,占4.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743.82元,占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23,141.00元,支出决算为11,363,72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工资及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363,727.61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7,745.61元,公用经费415,982.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204,469.2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251,246.21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2017年从兴庆区财政局转入中心税务助征员14人工资及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25,682.26元,增长20.35%。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9,34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42,158.00元,降低39.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8,355.90元,降低6.63%。主要指标变动如下: 

  (1)办公费减少148058元; 

  (2)印刷费增加22356元; 

  (3)手续费增加350元; 

  (4)工会经费增加48022元; 

  (5)委托业务费增加63000元; 

  (6)劳务费增加16800元; 

  (7)邮电费增加6186.66元; 

  (8)租赁费增加700元;  

  (9)维修费减少189810元; 

  (1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1704.6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276.4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327.00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8,059.96元,增长20.82%。主要指标变动如下: 

  (1)退休费增加9551元; 

  (2)个人取暖补贴增加2776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64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6,640.0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6,250.00元,降低88.3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未发生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也未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庆区会计核算中心2017年度在部门决算中增加“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