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宁夏智联思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你三家单位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从评价结果看,被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项目立项规范且依据充分,项目产出质量较高,项目效果较好,得到了绝大部分服务对象的认同,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算执行率与项目管理执行度还有待提高,总体来看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附件:兴庆区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兴庆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