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数据统计报告的通知”(宁财(资)发[2017]372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对兴庆区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的运行维护费、购置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交通费用(交通补贴费和租车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公车改革后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保留车辆情况
兴庆区公务用车改革后拟保留定向化用车157辆,其中:
1、保留兴庆区党政正职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8辆,分别为区委、政府、各1辆,月牙湖、大新镇、掌政镇各2辆;
2、保留四办等19家单位定向化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4辆;
3、保留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48辆,平台车辆主要保障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障的范围:城管执法、物价执法、食品安全检查、巡视督察、财政督查、审计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教育督查、民政救灾、劳动监察、道路抢险、水利防汛、卫生和文化督查等;
4、保留一线执法执勤定向化用车57辆,其中:法院25辆、检察院11辆、纪委3辆、司法局13辆、农牧局4辆、林业局1辆。
(二)参改单位实际保留车辆情况
1、兴庆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实际保留定向化用车147辆,其中:
(1)兴庆区乡镇街道实际保留38辆,其中:月牙湖乡4辆、大新镇4辆、掌政镇4辆、通贵乡4辆、文化街2辆、中山街2辆、胜利街2辆、玉皇阁北街2辆、丽景街2辆、新华街2辆、前进街2辆、解放西街2辆、富宁街2辆、银古路2辆、凤凰北街2辆;
(2)兴庆区四办实际保留16辆,其中:区委办公室4辆、政府办公室6辆、政协办公室3两、人大办公室3辆;
(3)兴庆区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实际保留48辆,其中:政府办公室录入27辆、城管局21辆;
(4)兴庆区一线执法执勤定向化用车实际保留45辆,其中:法院25辆、检察院11辆、纪委3辆、司法局1辆、农牧局4辆、林业局1辆。
2、兴庆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参改单位实际保留工具车4辆(车辆信息录入在表八中),其中:掌政镇1辆、工会1辆、科协1辆、商贸物流中心1辆。
(三)封存处置情况
2016年12月14日,兴庆区财政局实际处置公务车辆115辆。经过专业评估公司鉴定,115辆公车中具有拍卖价值的车辆共78辆,拍卖成交价为103.82万元,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共37辆,报废车辆现已全部交由银川金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拆解。
二、公务用车改革前测算支出与改革后实际支出变化情况分析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兴庆区改革前公车费用支出取自2012年财政厅公车速报系统,兴庆区公务交通总支出为3193.8万元,其中:运行费1368.95万元;司勤人员费用1824.85万元。
(二)公务用车改革后费用支出:六个月产生车辆运行费用210.39万元、司勤人员工资性支出173万元、发放公车补贴325.72万元,租车费14.06万元。共计产生费用723.17万元。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一)全区 65 家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涉改车辆共计 272 辆,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4个乡(镇)、11个街道、一线执法执勤部门以及地方行政执法执勤平台实际保留157辆车;
(二)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公车改革后的车辆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测算:车辆运行费1224.6万元,车辆更新费按照一辆车10年的折旧期18万以下标准一年预计费用为 6 万元、一年的车辆补贴费 632.26 万元、一年的司勤人员支出 1047.88 万元、市场化租车费63.23 万元,共计2967.97 万元。实际情况是,我区公车改革半年来,车辆没有进行更新,更新费没有支出,市场化租车费也没有产生支出。
四、做法及成效
一是成立兴庆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保证公车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从银川市政府公开招标的三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和三家拍卖机构中各遴选了一家机构,确定为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回收拆解机构选用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回收拆解机构。确保车辆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区委政府公信力;
三是制定了《兴庆区公务用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兴庆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兴庆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管理办法》《兴庆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车辆日常管理、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和保险、车辆油料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是成立兴庆区地方行政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保障执行地方执法职能单位的用车需求。平台建立各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车辆集中管理、统一审批调度,提高了使用效率,降低了维修保养成本。严格实施公务用车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用车情况,实时掌握运行动态;统一喷涂“兴庆执法”专用标识,推进车辆管理公开透明。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车改革后,全区保留车辆比改革前少了很多,单车使用频繁,运行费增加,车辆损耗较大,维修保养费用相应增加。行政单位的事业人员没有车辆补贴,车改后,单位不保留公车,地方执法平台保留的车辆有限,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无形中影响了工作效率,建议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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