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庆区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一、兴庆区的基本情况
兴庆区是的中心区,是自治区科技、文化、教育、经济、金融和商贸物流中心,西夏国都兴庆府即设于此。辖区总面积828平方公里,东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接壤,西临唐徕古渠,南北分别与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接壤。实有人口103万,其中常住人口71万,流动人口32万。
银川市兴庆区政府所属行政单位50家,事业单位76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5383人,实有数4997人。兴庆区财政局负责辖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兴庆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按照“建制度,摸家底,严程序,强监管”的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强化资产监管,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兴庆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段时期存在断档问题,一些单位不按规定报批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比较混乱。为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兴庆区结合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银兴政办发〔2013〕79号),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评估与清查、产权登记与纠纷调处、资产信息化管理和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为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定资产配置。在资产配置环节,制定资产配置、调剂办法,核定资产配置标准,规范配置审批程序,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入口关,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资产配备与各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按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严控制,避免超标配置和重复配置。二是合理规范资产使用。在资产使用环节,建立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摸清资产存量的基础上,行政事业单位做到账实相符,完善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调控力度,把行政事业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调剂到需要的单位,盘活了资产存量,优化了资源配置。三是制定资产处置办法。严格按照“单位申报、政府审批、科学评估、公开拍卖或竞价出售、收支两条线”的资产处置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一律不予以审批,无论是资产的报废,还是变价处理和非经营性收入,我们都参照执行财政厅资产处置和资产收入管理规定,对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降低了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结合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家底,实现归口统一管理。
兴庆区财政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2016年,组织开展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在兴庆区六小电教室,向辖区内126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人员传达了2016年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精神,并聘请久其公司工程师对资产清查相关人员针对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实操培训。为确保兴庆区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4月14日,兴庆区财政局下达了《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目标,资产清查工作方法及具体工作内容。
依据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兴庆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于4月15日开始实施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兴庆区财政局在此期间时时跟进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及时解答各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对各单位的盘点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各单位各步骤的资产清查工作完整有效,以保证最终汇总信息真实、完整。截至8月10日,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系统数据申报完毕,相关纸质资料也整理归档,8月15日,对各家上报的数据进行了汇总审核。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当中发现有些单位仍没有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或者制定的制度形同虚设。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意识不强,从而导致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2、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分类掌握不透,归类不妥,导致原统计数据不准。
3、部分单位领导调任,管理人员更换或财务人员交接手续不彻底,实物交接不及时、规范、手续不全,导致资产账账、账实不清楚。
4、部分单位对老旧、报废的资产没有及时审批处理下账,后由于搬家、拆迁等原因,导致实物已经不存在了,本次资产清查只能按盘亏处理。
5、以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的形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存在实物资产先到,调拨手续滞后的情况。
6、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人员欠缺财务知识,对资产管理系统的熟练程度有待提高。日常工作中没有将实物管理和账务管理有效结合、形成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从而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7、国有资产出借、出租手续不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要原因是出借、出租资产时,相关单位没有采取市场公开竞价方式,也没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直接采用协议方式进行。
8、政府历年来完成的国有投资项目,因历史原因和经费问题,未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决算,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未能及时从在建工程科目或项目支出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造成兴庆区国有资产账面数与实际完成投资额数据有较大偏差。
(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1、管理体制方面。加强“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各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能。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管理机构和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将资产出借、出租、转让经营权等期限、租金标准、转让费等重要内容,纳入财政部门审批范围;资产出借、出租、转让、出售等合同,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防止国有资产变相或隐形流失。
2、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方面。创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发展。首先,要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要结合年度部门预算指标,同时要把资产管理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降低资产运行维护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其次,要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成果,分类制定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实物费用定额标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将资产处置管理与资产配置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如国有资产增长率、资产使用率、资产完好率、资产闲置率、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均资产占有率等。通过推行资产占有使用目标考核管理,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的长远目标模式和长效机制。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和规划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出借、出租等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明确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权责,使资产的使用及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培训,引导各单位上下要树立科学管理的意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建立国有资产定期盘点制度,以定期清查盘点促日常资产管理,及时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履行报废审批程序,并依据审批结果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做到各类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针对今后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结算后必须完善财务决算制度,将新增国有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针对历年来遗留问题,建议政府安排预算资金逐年消化。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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